当前位置: 华文头条 > 健康

CAR-T疗法瑞基奥仑赛(倍诺达)治疗复发/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

2024-10-02健康

B细胞淋巴瘤是恶性B细胞单克隆扩增的一组异质性肿瘤,约占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85%。大B细胞淋巴瘤(LBCL)是 B细胞NHL中最常见的类型 ,在我国约占35%-50%。虽然标准治疗R-CHOP方案可以使50%以上的患者治愈,但仍有30%-40% LBCL患者接受一线R-CHOP方案治疗后会出现原发性难治或复发,而该部分患者很难从常规化疗方案中获益。根据既往研究数据,标准一线治疗后未达完全缓解(CR)或CR不足1年的患者,采用二线标准治疗后总缓解率(ORR)为29%,中位无进展生存时间(PFS)仅为3个月,中位总生存时间(OS)仅为10个月。因此,临床上迫切需要开发出新的治疗方式,使标准一线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r/r LBCL)患者获益。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简称relma-cel,商品名:倍诺达,代号:JWCAR029)是由药明巨诺自主开发的一款 靶向CD19的自体CAR-T细胞免疫治疗产品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三项适应症,包括治疗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成人患者的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r/r LBCL)、治疗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的成人难治性或24个月内复发的滤泡性淋巴瘤(r/r FL)以及治疗经过包括布鲁顿酪氨酸激酶抑制剂(BTKi)治疗在内的二线及以上系统性治疗的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r/r MCL)。

在第24届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年会上,研究人员公布了CAR-T疗法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的1年研究数据。

RELIANCE研究是一项在中国进行的II期、开放、单臂、多中心研究,纳入了59例复发/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且至少经历2线既往治疗失败的成年患者。

数据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在58例可评估有效性的患者中,结果包括:瑞基奥仑赛注射液显示持续的缓解,并显示出长期生存获益。中位随访时间为9个月,最佳完全缓解(CR)率为 51.7% ,12个月总生存率(OS)为 76.8%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总体上显示出 良好的安全性 ,包括较低的严重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3级CRS 5.1%),较低的严重神经毒性(≥3级NT 3.4%);9个月的中位随访时间中没有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此次的长期随访数据表明,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为患者带来了持续缓解和长期生存,并有着良好的安全性,CAR-T相关毒性发生率低。

研究药物:瑞基奥仑赛注射液(II期)

登记号:CTR20242555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复发/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的剂型:冻存的CD3+ T细胞悬液,复苏后直接注射使用;规格:每支体积约为5mL,含不低于25×10^6 CAR-T细胞;用法用量:单次给药,静脉注射。用药时程:静脉输注,单次给药,剂量为100×10^6 CAR+ T 细胞。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

2、签署知情同意书。

3、组织学确认的 大B细胞淋巴瘤

4、受试者必须已经使用过 蒽环类药物和利妥昔单抗 (或其他CD20靶向药)治疗,并且已经接受过 至少两线充分的系统性治疗 (包括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疾病稳定(SD)或疾病进展(PD) 治疗线数的定义:一线:一线方案治疗任何一个周期PD,2-4个周期后SD,4-6个周期后PR(具体周期数根据受试者淋巴瘤的分期);二线:二线方案治疗任何一个周期PD,至少2个周期(不限同一种方案)后SD 注:如果受试者既往参加过临床研究,需与申办方讨论后决定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治疗线数;受试者可接受多种治疗方案为一线治疗,除疾病本身因素(如不耐受、经济问题)外而更换方案仍被视为一线治疗;惰性B-NHL转化的LBCL应当从诊断LBCL起满足二线治疗的要求。

5、依据Lugano标准确定的CT可测量阳性和PET可评估阳性病灶(5-PS评分为4分或5分,详见附录10.5.1)。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7、器官功能良好:a.骨髓功能:研究者评估有充分的骨髓功能以接受淋巴细胞清除化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00/μL,血小板计数≥75,000/μL,淋巴细胞绝对计数≥100/μL);b.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ockcroft和Gault)>50 mL/min;c.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5×ULN且总胆红素<2.0mg/dL(或对于患有吉尔伯特氏综合征或淋巴瘤侵犯肝脏的受试者< 3.0 mg/dL);d. 肺功能:≤ CTCAE 1级呼吸困难和在室内空气环境下SpO2≥92%;e. 心脏功能:入组1个月内超声心动图或放射性核素活动血管扫描术(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8、血管通路足以进行白细胞分离。

9、 既往接受过CD19靶向治疗 的受试者,必须活检证实淋巴瘤病灶仍 表达CD19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所有生理上能怀孕的妇女)必须同意在瑞基奥仑赛注射液输注后使用高效避孕方法1年。

11、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瑞基奥仑赛注射液末次输注后使用有效的屏障避孕方法1年。

排除标准

1、 原发中枢的淋巴瘤 (继发性CNS淋巴瘤的受试者如满足以下条件则可入组:受试者经治疗后达缓解且入组时仍为缓解状态,无影像学阳性病灶,脑脊液检测无淋巴瘤累及)。

2、至少2年尚未完全缓解的其它性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条件可除外2年限制: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完全切除的I期低复发可能性的肿瘤、治疗后的局限期前列腺癌、活检证实的宫颈原位癌、或PAP涂片显示鳞状上皮内病变)。

3、筛选时受试者存在: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无论是否存在乙型肝炎病毒DNA拷贝数增加);b. 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合并乙型肝炎病毒DNA拷贝数增加;c. 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感染。

4、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受试者存在活动性深静脉栓塞(DVT)(癌栓或血栓)或肺动脉栓塞(PE)。

5、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受试者正在进行针对活动性深静脉血栓(DVT)或肺动脉栓塞(PE)的抗凝治疗(预防性治疗除外)。

6、未控制的系统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接受静脉抗感染治疗。

7、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8、过去6个月内发生过下列任何一种心血管疾病的病史:由纽约心脏协会(NYHA)定义的III或IV级心力衰竭、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其它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

9、 既往或筛选时有临床意义的CNS疾病 ,例如癫痫、癫痫性发作、瘫痪、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或精神疾病。

10、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开始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前48小时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1、在白细胞分离前的指定时间内使用以下任何药物或治疗方法:a. 在白细胞分离前6个月内使用阿仑单抗;b. 在白细胞分离前3个月内使用克拉屈滨;c. 在白细胞分离前3个月内内使用氟达拉滨;d. 在白细胞分离前7天内使用抗CD20单克隆抗体;e. 在白细胞分离前4天内使用Venetoclax;f. 在白细胞分离前2天内使用Idelalisib;g. 在白细胞分离前1天内使用来那度胺;h. 白细胞分离前7天内,或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给药前72小时内用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定义为泼尼松或等效物>20mg /天)。但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局部和吸入类固醇 i. 白细胞分离后需采用低剂量化疗(如长春新碱、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300mg/m2)来控制病情的,必须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前已终止≥7天;j. 白细胞分离前1周内接受过非淋巴细胞毒性的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如果在白细胞分离前口服化疗药物已至少过了3个半衰期,则允许入组;k. 白细胞分离前2周内接受过淋巴细胞毒性化疗(如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苯达莫司汀、苯丁酸氮芥或美法仑);l. 白细胞分离前4周内用过研究药物。但试验治疗期间无效或疾病进展,并且在白细胞分离前已至少经过3个半衰期则允许入组;m. 白细胞分离和瑞基奥仑赛注射液输注前4周内,接受过GVHD治疗(如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甲氨蝶呤或其他化疗药物、霉酚酸盐、雷帕霉素、沙利度胺,免疫抑制性抗体如抗TNF、抗IL6或抗IL6R);n.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o. 白细胞分离前6周内接受过放疗,包括大骨髓区,如胸骨或骨盆。受试者放疗部位病情进展,或其它未照射部位存在PET阳性病灶,才有资格入组。若其它未照射部位存在PET阳性病灶,允许在白细胞分离前2周,对单一病灶进行放疗。p. 白细胞分离前90天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12、由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任何影响遵守方案的因素,包括不可控的医学、心理、家庭、社会学或地理条件的因素;或不愿意或不能遵守研究方案中所要求的程序。

13、既往曾接受过 CAR-T细胞或其它基因修饰T细胞治疗

研究中心

天津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