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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大学士傅恒等为遵旨会议修举山林之政事题本

2024-01-21历史

原创 皇史宬

树木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生态作用,对维持自然环境和人类生活至关重要,也对支撑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作用。我国古代很早就有了朴素的环境保护观念,重视对林木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清代以前,由于人口稠密,中原地区的森林植被已经大为减少,清代人口增长迅速,土地过度垦殖情况更加严重,导致干旱加剧、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等危害。为了应对和缓和这些危机,清政府曾研究并实行一系列政策鼓励植树造林。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二月十五日,乾隆帝对江南道监察御史吴鹏南所上的【奏请督饬司牧修举山林之政以裕民用事】一折非常重视,朱批「大学士九卿议奏」。乾隆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大学士傅恒为首的大学士九卿等人遵旨会议后会衔具题。

保和殿大学士傅恒等为遵旨会议江南道监察御史吴鹏南所奏修举山林之政事题本(局部)

题本首先抄录了吴鹏南原奏中的内容:吴鹏南在奏折中指出承平日久之下人口增多,物产不敷民用,导致各类木材物价上涨的现状,列举具体数据「炊爨薪刍之价一倍于前,宫室木植之价三倍于前,舟楫樯桅之价五倍于前」;然后分析了原因,认为随着需求的增长砍伐增多,官山没有注重树艺,百姓为求私利往往掘根焚林等;又以西北林木稀疏之处和东南人烟稠密之处为例,指出两地虽环境迥异,却都面临着由于滥砍滥伐导致环境破坏、树林急剧减少的现象,甚至樵采的贫民开始砍伐坟墓、名胜的林群;他认为植树应与农事并重,要在官山、樵采之处栽种树木,督饬地方官种树以利民用、厚民生;建议效仿河工「每官员栽柳一万株纪录一次」的事例,地方官捐资种树万株纪录一次,三四万株者加一级,栽种之后交付保甲照管,5年之内不许残害,5年之外许取旁枝,10年之外听民取用,还提出民间笞杖小罪可以通过栽树的方式赎罪,绅士有乐善愿栽者酌示奖赏等建议。通过这些办法,10年以后将「处处成林,山峦起色,林茂丛深」。

题本中征引了乾隆三年十二月的一条上谕,重申了乾隆帝的劝植思想:「农田为民生之本,而树蓄尤王政所先」,「朕御极以来轸念民依,于劝农教稼之外,更令地方有司化导民人时勤树植,以收地力,以益民生」,并对尹会一所上奏的河南省一年之内已种100多万棵树的做法大加赞扬,认为他省可以仿效,各省督抚要勉力为之,但绝不能不求实政或刑驱势迫苛扰百姓。

傅恒等人以乾隆帝上谕为举政之理论依据,以吴鹏南原奏所述之事为出发点,给出议奏意见:各省风土不同,适宜种植的树木的材质、价格也不同,官山、官地的稽查保护也需慎重谋划,各省督抚要根据各方情形,针对如何设法栽种并随时保护以及捐树给予议叙奖赏进行详悉妥议。文末开列了会议具题的大学士九卿等人的官衔姓名。

题本开面批红「依议」。于是此后不久,山东巡抚阿尔泰、甘肃巡抚吴达善等人先后递上题本对此事提出了各地的植树做法。

这件题本是清代官方林木保护意识和政策的记录,也体现了古今一脉相承的环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