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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官制开始了

2023-12-11历史

元丰中,神宗皇帝仿唐六典所载官制,颁三省、枢密院、六曹条制,依新制任命三省长官实行新官制。

有宋开国以来,所有官制,多因袭唐朝,稍有异同。太师、太傅、太保,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不常置。

以同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中书门下,并列于外,别在禁中设置中书,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持,文武两柄,号做二府。

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管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复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所有纠弹等事,属御史台掌管。

至若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太常、宗正、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大府,九寺;国子、少府、将作、军器、都水、司天,六监等,往往由他官兼摄,不设专官。

草诏归知制诰及翰林学士:知制诰掌外制,翰林学士掌内制,号做两制。修史属三馆,便是昭文馆、史馆、集贤院。首相充昭文馆大学士,次相或充集贤院大学土,有时设置三相,即分领三馆。馆中各员都称学士,一经此职,遂成名流。又有殿阁等官,亦分大学土及学士的名称。这些概无定员,大半由他官兼领虚名而已。

职官制度问题颇多:一是机构重叠,既无定员、无专职,又有许多冗闲机构和官员;「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二是莅其官而不任其职,官职名实之间悖离、混乱。「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缺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颇用文臣知州,复设通判以贰之。阶官未行之先,州县守令,多带中朝职事官外补,阶官既行之后,或带或否,视是为优劣」。真宗、仁宗以来,议者多请正名。

在熙宁变法中,吏治弊端更是严重。中央法令在地方执行时总是失效或者变味;而官僚机构的重叠、牵制增多,皇帝难以进行有效掌控。

熙宁末,神宗皇帝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1080)建立详定官制所,命翰林学士张藻,枢密副承旨张诚一主办这事。

八月下诏肇新官制,使各机构有定编、定员和固定的职责。宰辅恢复唐三省制规模,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复、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中书。同时,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

对官制试图的结构,将多余的官僚机构去掉,将政府管辖的事务重新装入六部的框架里。宋初形成的三司使权力下降,财政权力重新回归户部,由户部统一领导。兵部恢复了部分职能,掌管厢军、乡兵名籍,负责乡兵校阅,管理归明、归正人,处理马政与驿传事务,管理武学、武举,掌管卤簿并负责排办仪卫以及蕃夷官封承袭事务。

九月详定所上新【寄禄格】,省、台、寺、监之官或裁撤,或各还所职。规定一律「以阶易官」,凡旧有虚衔,一律罢去,改为官阶。领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等名,改为开府仪同三司;领左右仆射,改为特进;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为25阶,此后升迁、俸禄等都按新定的【寄禄格】办理。自是以下,易名有差。至此,宋朝才有一定官制。

神宗乃任王珪为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章惇为门下侍郎,张璪为中书侍郎,蒲宗孟为尚书左丞,王安礼为尚书右丞。更命冯京为枢密使,薛向、孙固、吕公著为枢密副使,诏民畜马,拟从事西征。不久冯京、薛向并罢去,即命孙固知枢密院事,吕公著、韩缜同知枢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