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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乾隆朝最后一桩惩贪大案

2024-01-02历史

原创 步摇

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古代官场腐败,往往会导致一个王朝走向衰亡。清代,即使在康乾盛世时期,贪污舞弊仍屡禁不止,乾隆六十年(1795年),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等人的贪腐案尤为触目惊心,是为乾隆朝处理的最后一桩贪腐大案。

瞒报灾情

乾隆六十年,福建漳州、泉州一带水灾严重,饥馑乡里,各州县粮仓亏空严重,米价昂贵,甚至发生抢粮动乱,致使民怨沸腾。台湾天地会首领陈周全等趁机聚众起事,先后攻破彰化县和鹿仔港,杀死当地官员,乾隆帝得知后立即派兵弹压平乱。

漳州南靖土楼

泉州开元寺东西塔

三月,闽浙总督伍拉纳到泉州出巡时,被饥民围住讨食,伍拉纳即与福建巡抚浦霖商定,对朝廷瞒报灾情,并将漳州赈灾银6万两解往泉州买米设厂施粥,以赈灾民。福州将军魁伦与伍拉纳素来不睦,借机向朝廷上奏仓库钱粮「亏空累累」、伍拉纳赈济不力等情况。

朝廷闻奏后才知道福建问题严重,乾隆帝先后多次下旨督促查案:

五月初六日下旨,因伍拉纳「现赴台湾办事,著先行摘去翎顶。俟回至内地,即行革职,交与魁伦等质审。其闽浙总督印务,由两广总督长麟就近驰驿速往接署。长麟未到之前,著交魁伦兼署」,福建巡抚浦霖、布政使伊辙布被革职,由浙江布政使田凤仪任福建布政使。

五月初七日乾隆帝又下谕,令福康安调补闽浙总督。

五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再对办案人选进行调整,将姚棻调任福建。乾隆帝认为长麟、姚棻、魁伦三人会同查办,未免人多,转致掣肘,特别是长麟「向来办事每喜务虚见巧,不能结实认真」,且「与伍拉纳系同旗觉罗支派近属」,难保存在庇护,而魁伦「系原参之员,所办尚有端绪」。因此「俟姚棻抵任后,魁伦将抚篆交与姚棻,即行接署督篆。广东亦属海疆,关系紧要,长麟即著回两广任事。魁伦仍俟福康安到闽后,再将督篆交卸,回伊将军本任。现在福康安剿捕逆苗,指日即当奏捷成功,其未到闽浙以前,魁伦、姚棻当和衷秉公,严密查办。」

乾隆帝将伍拉纳革职审办上谕

牵出巨案

新任福建布政使田凤仪在查办时,却发现这起案件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而是一件案中有案、牵连甚广的复杂大案。经清点、核查钱粮亏缺,此前的6万两赈灾银竟然并未全部解往漳、泉二州施赈,其中只有2万两下拨饥民所用,其余4万两被伊辙布挪用,为布政使库吏周经垫补欠银。

周经原为布政使衙门的管库小吏,后开设银店、盐店和当铺,经营期间,与伍拉纳、伊辙布等私相授受,损公肥私,中饱私囊。魁伦参奏后,伊辙布恐怕东窗事发,令周经马上还清被挪用的库银共计8万两。周经缴还了4万两欠银,并恳其宽限数日将另外4万两还清,伊辙布不允,周经便将自家房产地契交给伊辙布作为抵押。

伊辙布在与田风仪办理交接手续的过程中,伊辙布、周经等人串通营私舞弊的问题被发现。抓住这一问题线索,经多方审讯,查明伍拉纳在任内期间收受盐务陋规15万两,受贿9千余两,有家产逾40万两,如意多至100余柄。查抄浦霖家产,得窖藏金700两、银28万两,田舍值银6万多两,其余朝珠衣服玉器等物,尚不在此数。由此还牵连出按察使钱受椿以收受礼物为名受贿,在复审长泰县械斗人命案中勒索钱财、滥杀无辜的重大案件。

伍拉纳等人供单

经查,证实省厅、闽县、侯官县的仓贮钱粮短缺最为严重。诚然当年「天灾」是造成粮食歉收的客观因素,但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却是「人祸」——地方官员罔顾百姓、贪赃枉法、谋取私利。

不久后,朝廷下旨将有关州县的同知、知县等官员革职,对已离任的多名主官进行家产查抄,并对在任福州知府、台湾道员、闽县和侯官县知县等追究瞒报之咎。

整顿官场

这桩案件案中有案,错综复杂,其涉案人员之多,受审官员职位之高,堪称清廷中衰时期的典型案例。另外,涉案人员看似多为外朝官员,实则和内廷牵扯甚广:伍拉纳与和珅是姻亲关系,浦霖、伊辙布等均为和珅门生,和珅惟恐牵连到自己,极力怂恿乾隆帝对一干人犯「斩立决」。

最终主犯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被罢官后押解京师斩立决,福建布政使伊辙布、按察使钱受椿以及周经处斩。伊辙布在押解回京途中病故,仍籍没家产。此外,伍拉纳、浦霖、伊辙布、钱受椿的子嗣「如系官职生监,概行斥革,俱著照王亶望之例,发往伊犁,充当苦差」。

姚棻奏为遵旨查办伍拉纳浦霖等婪索赃款一案事

伍拉纳出身皇族,浦霖是乾隆三十一年进士,二人官至督抚,却「荡检踰闲,婪赃藐法」。作为乾隆朝查办惩处的最后一件大案,乾隆帝深有感触:「伍拉纳未尝学问,或不知洁己奉公之义。浦霖以科目进,起自寒素,擢任封疆,乃贪黩无厌,罔顾廉耻,尚得谓有人心者乎?」

乾隆朝末年,吏治废弛的现象十分严重,乾隆帝想借此案整顿官场,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然而清王朝已经步入下坡轨道,在反腐肃贪上有心无力、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