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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效不更方」谈起:临床用药的策略与智慧

2024-01-04养生

从「效不更方」谈起:临床用药的策略与智慧

在中医临床实践中,用药是极其讲究的。一方面,「效不更方」是临床遵循的基本原则,体现着对他人医疗成果的尊重;另一方面,临床用药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时调整,这便有了「效要更方」的必要性。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原则,揭示其在临床实践中的智慧。

坚守「效不更方」的原则

「效不更方」意味着在患者服药后,原有症状部分改善,有的症状消失,而疾病病因、病机的实质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应当坚守原方,不轻易更动。这需要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对患者的病情有深入的了解和准确的判断。

然而,在临床实践中,我们发现「效不更方」并非一成不变。当次要症状改善或消失,而主要症状无明显好转时;当疾病的病因病机、病证均有改善,部分症状消失而未能达到痊愈时;当疾病的阶段不同,治疗方法各异时;当疾病由原始病因引起新的病因,发生另一种病变时,我们都需要重新审视原有的治疗方案,考虑是否需要「效要更方」。

「效要更方」的智慧

「效要更方」则强调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病情有所改善,也需要考虑更改治疗方案。例如,当或有症状已解,必有症状未消除时;当治疗肾阴阳两虚而偏于阴虚的病症后,阴虚阳亢的症状消失,但要填精补髓、恢复真元时;当因肝气郁结引起的胁胀疼痛、寒热往来病情进一步由气滞发展至血瘀时;当脏腑同病,病异而症同,病证混淆时,都需要适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不效更方」也是临床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周氏指出,「不效更方」,看起来容易,实际上要改得准确,并不是一念所得。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不效的原因在哪里。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方证相违:这是指辨证时对疾病的病因、病机、病证认识不清,或被假象所迷惑,治疗时采用了与病证相反的方法。如虚证误用泻法,实证误用补法,寒证投以凉剂,热证用了温药,患者服药后不但不见效果,反而出现恶心呕吐、昏瞀瞑眩、满闷腹泻、汗出肢冷等危急症象。

2. 方药组合失宜:这是指病重药轻,不及病所;病轻药重,过于伤正;病证虚实混淆,方药主次颠倒;法对方不对以及方对量不符等情况。

3. 不效不更方:有的疾病发展至真元亏乏,成为沉疴痼疾,即使药证相符,「而积日之虚,岂能暂补所能挽回」,近期也难以显效。医生对久虚正衰之沉疴痼疾,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和长期施治的规划,否则,常因「不效更方」而失误。

在面对「不效更方」的情况时,医生需要具备明确的判断和决策能力。首先,对于方证相违的情况,需要纠正逆乱,稳定病情,而后调治。对于方药组合失宜的情况,需要重新审视处方药物的剂量、配伍以及使用方法等。对于不效不更方的情况,需要制定长期的治疗计划,并告知患者治疗的难度和可能的效果。

总之,「效不更方」、「效要更方」和「不效更方」是临床用药的三个重要原则。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变化,灵活运用这三个原则,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 **个体化治疗**:每个患者的体质、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治疗方案时,需要考虑个体差异,做到精准施治。

2. **注重整体观念**:中医强调整体观念,认为人体内部各脏腑、经络等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因此,在治疗时,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整体情况,而不仅仅是针对某一症状进行治疗。

3. **合理使用药物**:每种药物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医生需要了解药物的性质和作用机制,合理使用药物,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4. **重视病后调理**:疾病治愈后,患者需要一段时间的调理来恢复身体。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调理方案,帮助患者逐渐康复。

5. **不断学习和探索**:医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学科,医生需要不断学习和探索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提高自己的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效不更方」、「效要更方」和「不效更方」是临床用药的三个重要原则,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变化,灵活运用这三个原则。同时,还需要注意个体化治疗、整体观念、合理使用药物、病后调理以及不断学习和探索等方面,以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