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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有效期不满6个月无法出游,能否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

2024-07-04推荐

老人参团出境游,

到了机场却因护照有效期不满6个月,

被航空公司拒载。

原本计划好的旅行就这样付诸东流,

损失谁来担?

年近七旬的王阿姨与好友一起,

报名参加跟团出境游。

然而,当她深夜抵达机场

准备搭乘航班开始她的阿联酋之旅时,

却被航空公司告知,

王阿姨 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

根据旅游目的地的规定,

她无法免签入境。

王阿姨回想起自己报名包价游时,

已将护照电子版发送给了旅行社,

便立刻询问陪同的旅行社工作人员,

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她对护照进行更换。

工作人员却表示,

他们也没有注意到有效期的问题。

王阿姨无奈只能终止出行。

气愤不已的王阿姨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

并支付交通费等。

旅行社辩称,

王阿姨应向旅行社提供符合规定的护照,

且其报名的是旅游团的尾单项目,

机票、酒店等费用已预先支出,

不同意王阿姨的诉请。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机构,

在包价游时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

应当对游客的护照信息进行严格核查,

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游客;

且王阿姨年近古稀,

旅行社理应承担更详尽的告知义务。

旅行社违约导致游客遭受损失,

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王阿姨要求退一赔一,

并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规定,

对该项诉请人民法院无法支持。

最终人民法院判决,

旅行社退还王阿姨团费,

并承担她往返机场的交通费。

如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成为旅游的主力军,并开始追求境外旅游体验。而旅行社的包价游因价格低、成团快,成为老年人出游的热门选择。但是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状况,易引发纠纷, 旅行社在提供服务时应充分注意,告知旅游者注意事项

一、旅行社应履行告知义务,对包价出境游更要加强审核提示

旅行社的告知义务是指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组织旅游活动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中, 必须向旅游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 ,以确保旅游者能够作出知情的决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出境游是一件相对重大和复杂的事项,本案被告 作为专业旅游服务企业,向原告提供包价游服务,应知晓旅游目的地与旅游合同相关的政策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王阿姨充分释明相关入境政策,在王阿姨已将电子版护照发送给被告的情况下,被告 有审查提醒义务

二、旅行社对于老年特殊群体,需提供更周全细致的服务

面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时,旅行社更应加强告知,体现出更多的关怀和责任感。在签订旅游合同前, 应向老年人释明合同条款,确认健康状况、行程安排以及退团政策等 ,并为老年人购买相关保险,也要提前告知老年游客护照、签证等证件的有效期,详细说明旅行中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三、老年游客应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老年人在出游时应选择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 ,对超低价产品保持警惕,在签订合同前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如发生纠纷应保留必要的证据,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协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建议老年人在出行前及时通知家人,在面对出境游等复杂情况时,可寻求家人或专业人士的帮助。

臧熹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首席主持人

近年来,老龄化步伐加快,「银发一族」对「诗和远方」的追求,让老年旅游市场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日益显现,纠纷呈多发态势。

本案中,旅行社的工作疏失导致王阿姨未能顺利出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其背后,是旅行社对细节关注的缺失,以及对老年群体特殊需求认识的严重不足。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立场,也提出了对旅游服务提供者更高的要求。「银发旅游」绝不能牺牲消费者利益,更应关注老年人的旅游体验与安全,致力于更专业、更细致、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塑造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需要法律法规的引导和监督,也需要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自觉自律。老年消费者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游服务提供者,一旦遇到问题,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二条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