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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力拘禁前女友在车内,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2024-07-05推荐

因共同购置车辆的处理问题,他竟将前女友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在车内。近日,江西安远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4年2月20日晚,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叶某(二人曾系男女朋友关系)想要卖掉二人共同购买的轿车未果,便驾驶该轿车从定南县返回安远县。

途中,二人在车上因该轿车的处理问题发生口角争执。当晚23时许至次日2时许,陈某某驾驶该车到安远县某乡镇时,将车停靠在路边。叶某害怕陈某某会殴打自己,下车想要离开。陈某某追赶叶某要求其上车,叶某不愿意,陈某某便推搡、威胁叶某,并抢走其手机,将其扛在肩上强行带回车里。在车里,陈某某通过殴打、恐吓等手段不让叶某离开。

2024年2月21日8时许,叶某趁陈某某下车寻找项链(双方争执时遗失)时,驾驶车辆离开并拨打电话报警。

经鉴定,叶某多处外表皮挫伤等伤情评定为轻微伤。

安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手段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陈某某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五个月。

转自安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