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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阴阳合同」引火烧身

2024-03-20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具有「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3月18日光明网)

阴阳合同,说简单点就是交易双方在签约时玩「两套」把戏。用一套「明牌」提交合同备案,暗地里却执行另一套「规矩」。在这一明一暗的操作中,由于合同上的数额存在差值,相应的税收自然随之降低,也就让当事人实现了「逃税」目的。近年来,文娱行业阴阳合同屡屡被曝,不少粉丝甚至在社交平台喊话艺人,提醒他们依法缴税。

事实上,阴阳合同不只存在于娱乐圈。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房屋买卖等都是阴阳合同「高发地」。而其之所以能够成为娱乐圈艺人闻之色变的「高压线」,关键还在于触电后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在过往案例中,艺人一旦与「阴阳合同」「逃税」等关键词关联,不仅演艺生涯将因「税」而止,就连过往参演的作品也会被观众抵制。可以说,阴阳合同一签,从此再无见光之日,损失之大也难怪人人自危。

由此说开去,想要在社会层面对阴阳合同进行进一步约束,让阴阳合同成为公众「雷区」,十分必要。当前,部分阴阳合同之所以能「安然隐身」,隐蔽性高、是主要因素。【解释】的发布,从司法层面将「阴阳合同」与逃税挂钩,明确了阴阳合同的违法属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指导。定性之余,更要在惩处上发力、在违法成本上「加码」。比如,设置企业逃税黑名单、让阴阳合同关联个人征信等,加大阴阳合同对普通人的社会影响,让依法纳税进一步成为社会共识。(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