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遇到了跟你一样的事。
当时他女朋友也是怀孕了,俩人就张罗着结婚的事。
我们这边的规矩,就算自由恋爱准备结婚的时候也得找个媒人,他找的我跟领导,我算个陪衬。
我们俩就去了。
女方妈妈提出的条件,在我们本地买一套房子(同事外地的),买一辆车,彩礼18.8万,不包括三金。
第一次就是初步传达一下这些东西,我们回来告诉同事之后,同事表示车房没问题,看彩礼能不能少点,给10.8万,这是当时普遍的情况。
第二次,领导把同事的意思告诉女方妈妈之后。
女方妈妈不乐意了,说「我女儿平时很乖的,他现在把我女儿肚子弄大了,传出去太丢人了,必须得多给点彩礼作为补偿……」
这理由听得我血压高,领导耐心听她说完之后,说
「你看,俩孩子是自愿的,买房,买车,又给这么多彩礼确实有点困难。」
女方妈妈「我不管,他必须得给这么多,还差这几万块钱?我女儿还不值这个钱?」
领导一再表示一下要花这么多确实拿不出,但是女方妈妈油盐不进,咬定必须得这么多。
我跟领导无功而返,回来给同事传达意思,这时候媒人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滤掉细节,不好听的话不说,只说女方那边不同意少彩礼。
同事找家人商量,两天后跟我们说,18.8万彩礼也行,看能不能把三金包括在内?实在想尽办法了。
我跟领导再跑一趟,刚说完把三金也算在彩礼内,女方妈妈起身走了,进卧室了,女孩也跟着进卧室了。
我跟领导面面相觑,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因为一般情况下女方多多少少都会做出让步,像这种一点不让的还真不多,而且她要的就比当时的标准高。
我跟领导悻悻而归,告诉同事彩礼不能少。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第二天女孩给同事发了条信息:我已经把孩子打了。
同事盯着手机看了好久,回了一条:知道了。
谁也没说分手,但是从那以后,俩人很默契的没有再联系,互不打扰。
宁愿伤害身体,不考虑打胎后果彩礼上都不少一分钱,你觉得还能处吗?
现在你就算拿出这么多彩礼还有意义吗?
何况这个彩礼虚高啊!
我印象里广东彩礼很少。
不是你不想负责,是人家不需要你负责。
乖!听话,喝顿酒,睡一觉,这事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