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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偷我爸的钱,算犯罪吗?」

2024-04-14推荐

25岁的妙龄女子

染上盗窃的瘾

曾连续2天盗窃5辆摩托车被判刑

刚出狱不久

又盗窃继父的9700元

自认为偷家人的东西问题不大

殊不知,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5日10时许,被告人蒋某某在其继父宋某某家中,趁家中无人之机,将宋某某放在卧室柜子内的人民币现金9700元盗走。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被告人蒋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蒋某某偷盗自己继父的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盗窃罪,虽然获得继父谅解,但是蒋某某有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其行为属于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予相应的刑事处罚。

来源:天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