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人争吵后
一女子竟把锅碗瓢盆
从十几楼扔下去泄愤
近日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结
如皋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对被告人王某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6000元
王某家住如皋市某小区15楼。2023年7月的一天傍晚,王某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她在家中将陶瓷碗盘、铁锅、抱枕等物品扔下,造成小区内停放的某车辆损坏,损失价值9000余元。据周边群众反映,事发时间段,楼下有多人下班回家或外出散步。所幸,王某所扔重物没有砸中行人,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案发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考虑到其具有归案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论处
「高空抛物罪」是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抛的不是物,而是「凶器」。据专业实验测算,将一枚30克的鸡蛋从4层抛下,会将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层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层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本案中,王某所扔重物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实属侥幸,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论处。
法官提醒: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随手抛」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综合南通报业、江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