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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委托理财」,真是岂有此「理」!

2024-04-03推荐

4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严防以委托理财为名收受贿赂】一文指出,没有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虽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应得收益……个别领导干部以委托理财为名收受贿赂,方式隐蔽、危害性大。

公器一旦变为私器,就像一头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啥瓷器碰到它都将被撞烂、踩碎。不论哪条河流,不管原来的水质有多清澈,一旦被污染,就容易「发黑变臭」。以委托理财这个行当来说,不懂行或没时间亲自理财的人,把资产委托给专业管理团队,让其代为经营管理,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这不很正常吗?可被腐败分子盯上之后,它就开始「发馊」「变味」,最后沦为腐败的帮凶。

有一位落马官员,在某地担任公安局局长时,把889万元资产「委托」给特定关系人,仅仅3年左右,就获得了277万元「理财收益」。这哪里是委托理财,分明就是「委托抢钱」。委托一筐鸭蛋、收回一群鸭子,「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是委托理财型受贿最显著的特征之一。要不然,腐败分子为何不光明正大到正规金融机构去买理财产品?「空手套白狼」是此类受贿的第二个特征,一些人所谓的委托理财,只见「委托」不见「财」,自己一分钱不掏,就等别人把「收益」送上门,如非腐败哪里有可能做到?

布幕或布袋是魔术师最常用的道具之一,其作用就是遮挡视线,不让观众看见真相。同理,委托理财就是某些人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道具。只要扯掉这块布幕、揭开这个盖子,一切都将水落石出。当然,若论复杂程度,以委托理财之名行腐败之实远比普通魔术更复杂、更难破解,因为腐败分子会绞尽脑汁,尽可能把链条拉得足够长、过程设计得足够复杂,把外人绕晕。比如,在时间上,不要求即时变现,而追求期权效应;在空间上,不是点对点和一对一,而存在中间环节和中间人;在形式上,花样翻新、手段隐蔽,而非一送一收、简单粗暴。涂上「伪装色」之后,外界发现的难度便大大增加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辨别公职人员委托理财是正常市场行为还是受贿行为,只要厘清三个问题就差不多了:委托内容是否合法、委托行为是否真实、主观上是否具备受贿故意。譬如,双方存在请托与被请托关系,并非平等民事主体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受托方有事求于委托方,委托方以公权谋私利。此时出现的委托理财行为,凭双方的身份与关系,就值得打个问号。

狐狸再狡猾,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就腐败分子那些小伎俩,想瞒天过海,恐怕是异想天开。问世间何来两全法,唯在清廉自守。(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