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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中:暗藏天人合一,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玄機

2024-01-06國風

「天人合一」是中和思想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基本觀點。「天人合一」的思想源於道祖老子,闡述於南華真人莊子,後被漢代儒學思想家董仲舒發展為「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體系,並由此構成了中華傳統文化的主體思想內容之一。

西周時期,天是有意誌的人格神,是自然和社會的最高主宰,天人關系即神人關系。【尚書·洪範】中說:「惟天陰騭下民……天乃賜禹洪範九疇,彜倫攸敘。」天保佑民眾,因而把九類大法賜給禹,安排人倫規範。這一觀點肯定「天」(神)與人之間有著某種相通的關系,由此中國古代有了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

據【史記】【黃帝內傳】記載:「太室黃帝所常遊,與神會。王母會帝於嵩山,飲帝以護神養氣、金液流光之酒,又有延洪壽光之酒」。也就是說,嵩高太室是軒轅黃帝經常與各路神仙、天下名士相聚,商談天下大事的地方。唐代女皇武則天曾封中嶽為神嶽。那麽,何為神仙呢?我們可以理解為,中國歷代天下名士,比如著名的政治家(帝王將相)、文學家(文人墨客)、哲學家、軍事家、醫學家、天文學家等等,我們都統稱他們為「神仙」。由於他們做出了我們常人不可為的重大事情,為推動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老百姓都尊稱他們為「神」和「仙」。

老子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人三者道以貫之,人生追求的目的不是認識、征服自然,而是泛愛萬物。莊子認為,人與天地都是由氣構成,人是自然的一部份,天與人是統一的,因而反對人為,極力主張「無以人滅天」,透過「坐忘」、「心齋」的忘我體驗來達到「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雖然莊子的觀點是消極、不科學的,但是他提出的人與自然在本質上是統一的觀點,卻又有著一定的合理性。

【周易·文言】從人格的最高理想和最終境界論述了人與天地的合一:「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所謂先天,即為天之先導,在自然變化未發生之前加以引導;所謂「後天」即遵循自然的變化規律,從天而動;與「天地合其德」即人與自然界要互相適應,相互協調。這一思想用現代語言來表述就是,一方面尊重客觀規律,另一方面又要註意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孔子的中庸之中便是「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的世界觀。明確主張敬天法天,四時執行,萬物生長是天的意誌的體現,天是一切現象和自然變化的根源,是宇宙的最高本體,要求人類社會以「天意」來建立尊卑秩序,協調天人關系。戰國時期孟子的天人觀具有濃厚的主觀倫理色彩,即「盡心、知性、知天」,認為人的心性是溝通天人關系的橋梁,要求人以道德規範約束自己,來實作知天達命、天性與人性、天心與人心的統一。荀子對於天作出了唯物主義的解釋,提出「明於天人之分」的觀點,認為自然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也不會因為人的好惡而改變,「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在自然界處於優先地位,可以駕馭自然,但他同樣沒有否定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關系,故而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主張尊重自然,順應自然規律、天、人各司其職。

漢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中明確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的觀點,認為天與人具有相同的結構,人是天的衍生,人事與自然規律相似,故而天人可以相互感應。這一認識是對於和諧統一的天人關系的淺層次感悟和樸素的直覺,既不同於原始神秘主義的神靈崇拜,也不同於自然天道,而是融自然規律、倫理原則和神秘權威於一體,成為理性與神秘主義的混合物。

宋明時期,天人合一思想發展成為占據主導地位的社會文化思潮,張載在中國文化史上首次明確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題,並在名著【西銘】中提出「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著名觀點;天地猶如父母,人與萬物都是天地所生,民眾百姓是我的兄弟姐妹,萬物是我的親密朋友,人與萬物、自然處於和諧、均衡與統一之中。張載認為,道德原則和自然規律是一致的,人和自然都遵循統一的規律,天人協調是最高理想。而王陽明「仁者與天地萬物一體」的泛愛萬物的思想,既是人性的自然表露,也是人類最高的倫理情感,是人對天地萬物的一種責任意識,達到了儒家天人觀的最高成就。

總之,無論道家的天人一體觀,或是儒家的中和宇宙論,都體現著人與自然為一體的基本內涵,人在天地間只有順從天意(自然規律)辦事,才能達到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