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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佛家的「苦行」

2024-04-19文化

苦行僧圖片

苦行,最初出現在【梨俱吠陀】中,是指苦修和冥想。【薄伽梵歌】中將苦行分為三個方面即行為、語言和思想。佛教的【法句經】中把苦行等同於遵循一系列戒律。

苦行源自於古印度遠古時期的沙門傳統,是早期婆羅門教、印度教、裸形外道等的修行方式,在古印度的「耆那教」中體現得較為典型。耆那教認為人們所作的各種「業」,即是粘附在靈魂上的一種塵埃物質,而這個「業」正是束縛人的靈魂無法解脫的根本原因。所以,只要堅持苦行,用各種方式折磨自己,讓自己肉體受苦(比如節食乃至絕食),就可以消滅「業」的束縛,靈魂就不會再入輪回,就能解脫成為「阿羅漢」。

苦行方式依北本【涅槃經】卷十六等所載,主要有如下六種:(1)自餓外道,不羨飲食,長忍饑虛。(2)投淵外道,入寒淵,忍受凍苦。(3)赴火外道,身常炙熱,及熏鼻等,受熱惱苦。(4)自坐外道,常自裸形,不拘寒暑,坐於露地。(5)寂默外道,住屍林冢間,寂默不語。(6)牛狗外道,認為前世從牛狗中來,故持牛狗戒,龁草啖汙。

苦行僧圖片

「釋迦牟尼」初出家時,四處尋訪名師。他先向「跋伽婆」學習苦修,以種種苦痛,折磨自己的身心,以希求得到升天的果報。後認為非正道,又向「阿羅邏-迦羅摩」學習嚴格的梵行生活,斷除淫欲,修習「無所有處定」,因此證得堪深的禪定。他又向「郁陀迦-羅摩子」學習,並證得「非想非非想定」。

隨後他來到摩揭陀國伽耶城南方的「苦行林」,按照當時通行的嚴格苦修方法,苦行六年,日食一麻一麥或七天一食,結果殘身傷智,徒勞無益,覺悟苦行不是正道,是執著,且不符合因果律。因為吃苦種下的只是「吃苦因」,沒有「苦有樂報」或「苦有消業報」的可能。認為束縛人不能解脫的不是「業」,而是「無明」(「貪嗔癡」障蔽),消除「無明」依靠的是般若智慧,故斷然終止無謂的苦行苦修。

苦行時期的釋迦牟尼佛雕塑圖片

他走出苦行林,在泥連禪河洗凈了汙垢,接受牧女奉獻的乳糜,恢復了身體。便在伽耶山旁的一棵「蓽缽羅樹」下,結跏趺坐,經過七天七夜不眠不休的悟道,悟出了四個真諦[一種說法是「緣(事物間存在相生相克的內在聯系)、起(事物之所以存在的一種初始的因)、性(事物本來存在的本性特征)、空(事物是心生的妄有或者妄相)」;另外一種說法是「苦(即世間的一切苦果即八苦: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集(即召集苦的世間原因)、滅(苦熄滅的出世間的果)、道(涅槃解脫的中庸正道)」],終悟道成佛。

佛陀根據自身修行經歷實際驗證得出結論,首先,反對透過對肉體的慘痛折磨等形式的極端苦修;因其並不能使人獲得心靈的昇華,更不能得到來世的福報,反而平添了無謂的身心苦痛,是自討苦吃;認為只有回歸自性,達到「無我」,找到真正的「自我」存在;透過內心的歷煉證悟,才能證得解脫、涅槃重生。

苦行僧形象圖片

其次,他根據當時宗教修行的傳統習俗風氣,並未提出反對一切形式的苦行。而是根據世人根機差別,參考一些有利於修行的方法,加以吸收和改造,自己創制定了諸如「頭陀行」等苦修方法,以對治諸煩惱門。這表明佛陀推崇的是中道的修行方法,而不是單純的苦修,也不是完全否定所有苦修方式。

所謂頭陀,是指修治身心,去除煩惱塵垢的修行方法。它不是為了鍛煉人的心誌,而是以頭陀梵行為手段去除佛家弟子心中貪、嗔、癡、慢、疑等一切雜念。

反對苦行的石碑圖片

影響較大的當推十二種梵行,又稱「十二頭陀行」。分別為:(1)常行乞食,可自利,為杜絕俗事,方便修道;又可利他,予眾生種福機會。據【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載,入城行乞時,道側而行,左手持缽,次第乞食;以維持生命為限,心不貪著,故得食時不喜,不得亦不憂,唯以除舊疾,養氣力為要。托缽時當心念威儀,專註於道,若無道心而僅存形式,則與一般乞者無異。(2)次第乞食,即入城邑聚落時,住於正念,具足威儀,諸根寂然,依次乞食,不舍貧窮家而入富貴家。

苦行僧

(3)受一食法,即日僅受一食,蓋數食有妨一心修道。

(4)節量食,受食唯為活命,不使身體羸弱,亦不令其過量;若極虛弱則影響修持,若極重則增長睡眠。

(5)中後不得飲漿,蓋飲之心生樂著,不能一心修習善法。

(6)著弊納衣,謂拾得陳舊廢棄之物,浣濯而作衲衣,以禦寒露。蓋貪新好之衣,則多欲求而損道行。

(7)但三衣,三衣,指印度僧團所準許個人擁有之三種衣服,即:(一)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高勝衣。為正裝衣,上街托缽時,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制而成。又稱九條衣。(二)郁多羅僧,即上衣、中價衣,又稱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用,由七條布片縫制而成,故又稱七條衣。(三)安陀會,即中衣、中宿衣、內衣、五條衣。為日常工作時或就寢時所穿著之貼身衣。以上皆規定以壞色制成,故又稱為袈裟。

印度苦行僧

(8)在阿蘭若處,指在適合於出家人修行與居住之僻靜場所修行。其住處或居住者,即稱阿蘭若迦。

(9)冢間住,謂住冢間見死屍臭爛狼藉,或火燒鳥啄作無常苦空觀,以厭離三界。

(10)樹下止,謂若於冢間不得道,則如佛之所行至樹下思惟求道。

(11)露地坐,謂坐露地令心明利,以入空定。謂於露地坐禪修行。

(12)但坐不臥,謂常坐不安臥。蓋安臥則諸煩惱賊常伺其便。謂於無人處即坐,不必只尋冢邊、樹下或露地而坐。

依此磨煉心性、洗滌煩惱,進行心靈苦行,是業障漸漸消除的過程;掃除塵累澄凈身心,就是「制心一處(一句佛號),無事不辦(萬緣放下)」。

尼泊爾苦行僧

漢傳佛教本土化以後,基本上將苦行分為三個階段:1、身苦行,釋迦牟尼六年苦行就屬於身體方面的苦行。他最後認為修身苦行不僅不能獲得涅槃解脫,反而會因為身體的痛苦阻礙修行,自身、他身,俱無利益。由此反證色身雖是「臭皮囊」,卻也是我們在世俗間修行的依托和載體;2、心苦行,即對治內心的欲望妄念;3、無苦行,即對治對苦行本身存在的錯誤認知,生起「苦」的認知本身就是一種虛妄的錯誤,是一種轉念。

在當今的科技時代,佛教事業與社會的發展相互交織,使得僧侶逐漸演變成為一種職業,與其他行業並無太大差異,只是為了謀生,成為了一種生計手段。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奉行信仰自由原則,認可合法的宗教機構,並成立了佛教協會對寺廟進行組織和監管。協會相繼制定了相關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僧人在出家後與親屬結束經濟上的關系,而與所在寺院形成新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一關系建立在共有的經濟基礎上。

許多寺廟每天迎接海內外的大批遊客,成為旅遊勝地。寺院的主要收入來自門票、香火錢,僧人有時也會參與法事以增加收入。這時的佛教更像是一種文化符號,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不便再用苦行這些傳統佛教戒律清規進行評價了!

釋迦牟尼佛唐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