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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齊聚雲端,看「非遺傳承裏的知識產權」

2024-04-26文化

什麽是地理標誌?非遺文化創新中的著作權保護如何進行……「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重慶知識產權法庭法官走進千年陶都重慶榮昌,在雲端與網友們共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及司法保護。

活動中,重慶知識產權法庭的徐真法官介紹,根據中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素、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依據【第四次全國地理標誌數量調研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8月8日,全國的地理標誌數量達8421個。像榮昌陶器、「景德鎮」陶瓷、庫爾勒香梨、陽澄湖大閘蟹等都屬於地理標誌。

徐法官稱,地理標誌一般不能作為普通商標註冊,但可以將其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進行註冊。簡單來說,就地理標誌而言,產地範圍內的生產者經過申請後均可以使用。但產地範圍外的主體擅自使用權利人所享有的地理標誌,而其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構成商標侵權。

徐真法官還告訴網友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對公共文化的保護。其註重的是研究、傳承和傳播,因此對它的保護是沒有期限的。

著作權保護則是對私權的保護,它的內在邏輯是賦予創作者一定期限的壟斷權換取社會精神文化層面創新資源的增加。

而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中,既包含著可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也包含著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保護的制作技藝,比如榮昌陶的制作技法就不是著作權法的保護物件。除此之外,博物館所展出的歷代榮昌陶藝作品已經公有領域,也不屬於著作權的保護範圍。他人可制造相同造型、線條、色彩的陶器,不會構成侵權。

但是應當註意的是,如果是人們使用非遺技法創造出來的具有獨創性表達的非遺作品則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換言之,非遺傳承人在非遺實踐中透過自己獨特的智力付出為非遺註入自身審美情感的獨創性表達,則可給予著作權保護。他人非經允許不得擅自制作相同或相似的作品。

除了對法律知識的科普,徐真法官還帶領網友們深入榮昌陶的制作工坊,體驗榮昌陶拉坯、粘接和雕花裝飾等環節,並走進「首批重慶市非遺特色小鎮」——安陶小鎮,對話90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了解他們與榮昌陶結緣的故事。

重慶知識產權法庭相關負責人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也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接下來,重慶知識產權法庭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戰略部署,持續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貢獻司法力量。

上遊新聞記者 徐勤 實習生 智怡寧 市一中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