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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論語】9.1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24-05-06文化

9.1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譯文】

孔子很少談到利益,贊同命運,贊同仁德。

【解讀】

與——音玉,贊同。

本章總計八個字,但字少爭論多,千百年來,從未有過讓人絕對信服的主流定論。常見解讀有三:

一是斷句為「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解「與」為「和」,本章意思就是:孔子很少談到功利、命運和仁德。

二是斷句為「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與」也是「和」的意思,解本章為:孔子很少談到利益與命運,利益與仁德的關系。

第三種就是我所采信的,解「與」為「贊同」。

其中第一種解讀最為常見,名家站隊也最多。

孔子「罕言利」這個爭論最少,就是孔子很少談到利益、好處。雖然【論語後案】中解「罕」為「音軒,顯也。」說孔子「很明顯地談到利、命和仁」,這種解讀的認可度還是可以忽略不計。

「利」不是孔子學說的內驅力,他深知「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的副作用,所以他說「放於利而行,多怨。」(【裏仁篇】4.12)。「利」不是不可以提,要註意「義」,「不義而富且貴,與我如浮雲。」(【述而篇】7.16)

至於「命」與「仁」,【論語】中提到的並不少,特別是「仁」,可以說是孔子開創了「仁」這個概念,並把它視為做人的最高境界。【論語】中弟子屢屢問及「仁」,孔子也是有問必答。不輕許「仁」與人是真的,但「罕言」並不屬實。

說孔子贊同命運,這可能是今人不太認同的地方。孔子的學說是「入世」學說,他的一生也是積極入世的一生,頗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氣勢,為什麽還說他贊同命運呢?

這就要澄清邏輯上的一個誤區:承認命運,接受命運,並不代表放棄努力,相反,它反倒可能成為更努力的動力。恰如大家都知道人終有一死,但這不妨礙活要努力精彩。

孔子對「命」的贊同,可以略舉幾例:

孔子說自己,「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五十而知天命」(【為政篇】2.4),以聖人之學,對於命運的透徹了解,也是五十歲以後的事。

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他認為君子首要要敬畏的就是「天命」。

他的學生冉伯牛有疾,孔子隔窗拉著伯牛的手,感嘆的就是,「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再品學兼優的人,也抗不過偶然的命運。

……

基於以上分析,我解本章為:孔子很少談到利益,贊同命運,贊同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