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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節日—元宵節

2024-02-25文化

正月十五元宵節,境內俗稱「過十五」「燈節」。清康熙【威海衛誌】載,自正月十三起,衛城市民即「樹松柏竹枝於門,或結成樓閣,設簾幕、燈聯、燈匾、燈籠其上,名曰試燈」「以趨人遊賞」,「過十七則花燈俱罷」。張燈期間,人們還以每日天氣陰晴,預蔔全年各種農作物豐歉,「十四曰二麥燈(小麥、大麥),十五曰上春燈,十六曰豆燈,十七曰白菜燈」。倘「失誤張燈者,官吏查究」。清乾隆【威海衛誌】又記,其時城鄉居民家家「以面作盞,蒸作燈,邊捏月份,按幹濕蔔旱澇,即燈花占五谷豐歉」。

清中期後,境內開始大量種植地瓜、玉米,人們普遍用玉米面、大豆面加上烀熟的地瓜混合發酵後蒸燈,俗稱「蒸面燈」「捏燈兒」。主要有「十二月燈」「生肖燈」「六畜燈」,還要蒸金魚、蟾蜍(俗稱「財主」)、元寶等吉祥燈。元宵節晚飯後,在燈碗裏添上豆油或花生油,插上撚上棉花的貝草棍做燈芯,集中一起點燃,謂之「添燈」。再由家中孩童端著月燈、吉祥燈把家裏家外各個角落都照一照,再分放於窗台、炕上、門砧、鍋台、竈膛、糧食囤子、水缸等處,謂之「散燈兒」。舊時,境內有些地方還有傍晚到祖塋、農田送燈的習俗,以祈祖先保佑、五谷豐登。此夜,各村耍會敲鑼打鼓沿街表演各種歌舞雜耍,清乾隆【威海衛誌】中稱之為「妝演雜劇」。

新中國成立後,境內蒸面燈習俗依舊。20世紀70 年代以後,蒸燈漸以小麥面為主。傳統文藝表演活動至 20世紀60年代後期幾乎絕跡,80年代起逐漸恢復,且增加了新的內容和形式。屆時城區近郊鄉鎮農民秧歌隊進城表演傳統文藝節目。各縣(市)舉辦元宵燈展,除傳統彩燈外,許多機關企(事)業單位還借助電氣化、自動化等現代科技手段制作各種大型彩燈,更加絢麗多彩。

清乾隆【威海衛誌】卷一【疆域誌·風俗】記載,舊時威海衛等地還有元宵節次日「走百病」習俗。早飯後男女老少都走出家門,「謁廟過橋」,經過橋面時要「來往數過」,以「走掉」百病,保全年無恙。此俗20世紀初期尚存。民國以後,出嫁閨女此日走娘家漸成新俗,謂之「走十六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