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個很久以前就認識的朋友一塊兒吃飯,看著她好像心思很重一副萎靡不振的樣子,我問她:「遇到什麽了嗎?」
她說:「活了這麽多年,我突然發現自己好像錯了,我原來以為自己只要足夠努力,足夠優秀,足夠正直,足夠自覺,別人就不會為難我,就會尊敬我!」可我發現:1.你所謂的努力,別人人是看不見的,因為大家只關心自己的付出;2.你所謂的優秀,別人也是看不見的,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最牛;3.你所謂的正直,別人是不要看的,誰在乎你是不是正直,他們只在乎你能不能作為他們的棋子為他所用;4.你所謂的自覺,別人根本不需要,自覺是什麽,從來都不在他的字典裏,他都不知道要自覺幹嗎?自私才是他們的信條。別人不是我,沒有我要的所謂高素質,我也不是別人,做不到像別人那樣大搖大擺毫無負擔的無底線,結果遍體鱗傷!」
我笑了,對她說:「送你一句魯迅先生說過的話—我以為別人尊重我,是因為我很優秀,後來才發現,別人尊重我,是因為別人很優秀!」
希望她能悟出這句話的含義,今晚做個好夢!
很多時候我們不用糾結於太多無謂的情緒,不用因為別人不尊重你傷害你而獨自內耗,那只是你運氣不好,遇到的物件不夠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