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第三者懷孕了,做妻子的該怎麽辦?
答:
這種事,每個人都得看自己的情況再決定怎麽辦吧。
要是我,應該不會等到第三者都懷孕了才知道自己老公外面有人了吧。
如果真是到了對方懷孕了才知道,我這種性格多半會選擇成全。
畢竟我的孩子大一些了,自己也可以賺錢養活自己和孩子,不會去考慮還需要依靠老公生存。反而會考慮第三者是不是需要孩子的父親陪伴在身邊。
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痛」,而是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
如果一個男人讓第三者懷孕了並且打算讓她生下來,那也只能說明他本來就有跟對方繼續下去的意願,所以他需要成全,那就成全唄。
不然強留下來有什麽意思?強留下來看到他就想到他跟第三者的事,不得更隔應?
當然,還有些男人外面犯了錯,還不想離婚,那就得提醒他至少對一方負責任吧,不能對不起原配了,又對不起第三者。
當然,如果自己的情況只能委屈求全忍受,那也就暫時接受,當親情去處,把心收回來,慢慢去放下,讓自己強大起來,至少找到獨自生存下去的辦法,然後再全然地放棄他。
總之,這種事無非兩層,一層心理上的強大,一層經濟上的能力,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行了,其余的順其自然,緣分罷了。
問:我生了三個孩子了,我老公還想我生,還生嗎?
答:
你是被你老公挾持了嗎?如果是,眨眨眼吧!
好吧,不開玩笑了,這種事還需要問別人的嗎?
生孩子那麽簡單的嗎?即使簡單,也已經生了三個了啊!很多了好不好!
積蓄多、房子大、雙方父母健在並且能幫忙,或者不會添亂,或是有條件請保姆,老公賺錢穩定且不少,有家業需要繼承,自己身體好,自己不怕生……
滿足以上條件,可以繼續生。
如果滿足不了這些條件,生孩子下來受苦嗎?每生一次都是一次冒險好嗎?
且前面有三個了,有時間好好陪伴照顧他們嗎?
總之,不亂生孩子,其實也是一種慈悲。
但凡不是家財萬貫,生一兩個就行了,生三個了還想繼續,真是很有勇氣啊。
因為養一個孩子不光是給他吃飽,還有很多心要操,這種情感上的拉扯也是很不容易的好吧。
還有,生與不生自己看情況,看條件,看意願,不應該是「老公讓生就生」。
你先是你自己,然後才是你老公的老婆,也不是他的生育機器……
有人問早生孩子和晚生孩子最大的區別是什麽?
這個我有一半發言權,我是晚生孩子的那一類。
我覺得最大的區別是:早生孩子的話,孩子可能要吃不少精神或心理上的苦頭。因為年輕時的自己心智並不成熟,情緒也不穩定,耐心也不夠,三觀也不清晰,反正就是不夠成熟吧。
但是三十多歲才有孩子的我,情緒真的是穩定太多了。耐心也多多了,即使這樣,都還偶爾會有短暫的焦躁或發火,別說年輕時孩子得把自己惹惱多少次了。
當然,早生晚生的好處和壞處都有。
早生的好處是孩子大了,你還年輕,帶孩子上體力上可能也會感覺更輕松。
但是晚生的話,孩子還小,自己不年輕了,身體如果不夠好,那體力就跟不上了。
其他人的區別可能還有經濟上的問題,有些年輕人沒有父母家人可依靠,那年早生孩子時,可能經濟會更緊張,孩子要跟著吃一些苦。
但晚生的話,條件可能就好一些了,養起來也就輕松一點。
不過這都得因人而異了,所以早生晚生的區別,也得看各自的現狀和心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