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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集體自戀」的陷阱? 一篇心理學奇文的啟示|文化縱橫

2024-01-10情感

✪ 徐步霄

紹興文理學院心理學系

【導讀】 互聯網時代,負面情緒彌漫,不同群體之間的觀點對立比比皆是,開展對話卻越來越難。對於這種現象,眾說紛紜。本文從「集體自戀」這一關鍵概念切入,從心理學角度提供了一種獨特分析。

文章指出,「集體自戀」並非國人所獨有,而是一種人類普遍現象。它源於個人對「承認」的需要,是個人補償在社會上的無力感,投射自己缺乏卻又期待的品質,而形成的對某一群體的依賴。集體自戀在適當限度內,可以激發自尊、榮譽等心理,對個人產生積極影響,但超過一定界限,就會成為惡性現象,造成群體對立,即「為承認而鬥爭」的歧途。要避免惡性或過度的集體自戀,僅靠教育還不夠,而需要社會環境的總體改變。‍‍‍‍‍‍‍‍‍‍‍‍‍‍‍‍‍‍‍‍‍‍‍‍‍‍‍‍‍‍‍

作者認為,把「承認」納入對集體自戀的研究,降低不必要的群體沖突,加強對個人、自身、他人的承認,對降低惡性集體自戀有積極作用。對人性、人境的陰暗面的觀察多一些,我們受其影響的可能就小一些。社會走向成熟、世界步入和諧是一條道阻且長的路,而它就始於每一個人的腳下。

本文轉自「心理科學進展」,原題為【我們走出「合群的自大」了嗎?】,基於【集體自戀:群際沖突的催化劑】(載【心理科學進展】2022年第9期)一文寫成。為拓展相關思考,文末另附一篇延伸閱讀。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我們走出「合群的自大」了嗎?


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只可惜沒有「個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patriotic的自大」。這便是文化競爭失敗之後,不能再見振拔改進的原因。

……

「合群的自大」,「 patriotic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至於對別國文明宣戰,卻尚在其次。他們自己毫無特別才能,可以誇示於人,所以把這國拿來做個影子;他們把國裏的習慣制度擡得很高,贊美的了不得;他們的國粹,既然這樣有榮光,他們自然也有榮光了!倘若遇見攻擊,他們也不必自去應戰,因為這種蹲在影子裏張目搖舌的人,數目極多,只須用mob的長技,一陣亂噪,便可制勝。勝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勝了;若敗了時,一群中有許多人,未必是我受虧;大凡聚眾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也就是他們的心理。他們舉動,看似猛烈,其實卻很卑怯。至於所生結果,則復古、尊王、扶清滅洋等等,已領教得多了。所以多有這「合群的 patriotic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魯迅,【熱風·隨感錄三十八(1918)】



以上這些寫就於百年以前的辛辣文字,是魯迅先生對他那個時代中國國民性格的一種「診斷」或批判,現在聽起來可能仍有點刺耳——畢竟個體人格之成熟尚非易事,更何況是集體國民性之改造;而且哪怕我們已經不那麽自大,我們內心仍可能暗藏這股潛流,它偶爾會因時事變幻而露出一絲端倪。 當然,魯迅先生所言的「合群的自大」並非國人所獨有,而是世人所兼有的一種傾向,只不過程度或許有別而已。


在心理學研究中,內涵與這種「合群的自大」最接近的概念當屬「集體自戀」 (collective narcissism) 。 對於集體自戀這一概念,大多數研究者都同意:它是將自戀延伸到群體水平的一個概念,把自戀物件從自我本身延伸至自我所屬的群體(也即內群體)——該群體可以是按國家、民族、宗教、地域、階層、職業、性別等類別而劃分的群體(相關研究探討最多的是國家)。並且研究者們基本也都同意:集體自戀者往往持有一種對於內群體形象的誇大看法,他們傾向於相信內群體的卓越性或非凡性——這可以說是廣義的集體自戀。 當涉及更具體的界定時,大家的觀點還有些不一致處,即有些研究者認為單單認同於誇大的內群體形象就足以構成集體自戀,而另一些研究者則認為集體自戀還應包含與他者的關系,諸如需要他者也承認內群體的誇大形象,乃至要求內群體在群際關系中享有特權或優待。那麽,這裏僅列出該領域領銜學者目前對集體自戀的定義,也即,一種對於「內群體是卓越的並值得優待,卻未充分被他者承認」的信念、態度或傾向。


為了揭示(廣義的)集體自戀到底有多麽普遍,一項發表於2018年的研究專門調查了來自35個國家或地區的6185名參與者。在該調查中,參與者被要求估計他們眼中的本國對世界歷史的貢獻度(範圍從0%至100%)。結果發現,盡管這種估計的均值在不同國家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從瑞士的11%到俄羅斯的61%),但大家基本上都高估了本國在世界歷史上的貢獻度。不僅如此,隨後一項以美國各州民眾為樣本的調查也發現了類似結果,也即各州民眾基本上都高估了本州對整個國家歷史的貢獻度。


美國居民對美國歷史上本州貢獻度的評分熱度圖 (百分比總和遠超100%)

可見,各地的人們似乎皆有一種誇大內群體形象、地位或身份的傾向。盡管上述兩個研究都因測量手段的局限而只能大概反映集體自戀的普遍性,但考慮到集體自戀可能給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哪怕我們只能在一些個案中看到集體自戀的身影,我們仍有理由更深入地了解集體自戀。而且,恐怕只有當我們對集體自戀的特征、影響和成因有了更深入的認識之後,我們才能更有把握地走出「合群的自大」。

集體自戀的理論分析


集體自戀這一概念的提出至少可以追溯至上世紀中葉,當時法蘭克福學派的代表人物T.W.阿多諾和E.弗洛姆就分別提出並分析過此概念,而且他們都把集體自戀視為旨在補償個人失望的一種對於內群體的理想化,並提出了一些經典的理論觀點。

受到精神分析等理論及現實的啟發,阿多諾在1959年就已明確提出集體自戀:「集體自戀相當於:透過使自己在事實上或在想象中成為某個更高和更具統攝性的整體的成員,人們補償了自己在社會上的無力感(這種無力感直抵個體的本能驅力叢),同時也補償了自己的內疚感(它源於個體沒能按照理想自我形象成為自己所應成為的樣子並做自己所應做的事情);對於這個整體,人們把自己所缺乏的品質都歸給它,並從中得到回報——像是感同身受式地共享著這些品質。」 在他看來,集體自戀可以被視為自我的一種防禦機制,弱小自我「如果沒有尋求認同於集體的力量和光榮作為補償,就會遭受難以忍受的自戀損傷」。


相比於阿多諾,弗洛姆更是全面地分析了集體自戀,即他筆下的「群體自戀」或「社會自戀」。在其著作【人心:向善行惡之秉賦】 (1964) 中,弗洛姆專門用一個章節探討了「個體自戀和社會自戀」,他認為, 群體自戀與個體自戀一樣可按良性與惡性形式劃為兩類:良性自戀會把自戀物件聚焦於需要去完成的成就上,由於成就的實作有賴於聯系並結合現實,自戀傾向可被約束在一定限度內,同時又能推動成員一起為實作成就而努力;惡性自戀則把自戀物件聚焦於原本擁有的事物上,如群體特質或過去成就等,由於缺少來自現實的約束作用,自戀傾向及由之產生的危險就可能增加。 所以在弗洛姆看來,當群體自戀不超過一定限度時,它不必然是消極的。

進一步,弗洛姆還歸納了群體自戀的病理特征,主要包括:缺乏客觀和理性判斷;需要從內群體自戀形象中獲得滿足;具有高度的威脅敏感性;渴望認同於強大領袖。根據弗洛姆的分析,個人在生活中越是缺少真實滿足,其群體自戀程度可能就越深(也就越依賴於群體自戀),因群體自戀能補償自我的可憐狀況。他寫道:「一個無法使其大多數成員或相當大比例成員的需求得到滿足的社會,若想避免這些人心生不滿,它就必須為他們提供一種惡性類別的自戀式滿足。對那些在經濟上貧窮和文化上匱乏的人來說,因為隸屬於某個群體而產生的自戀式驕傲是唯一的——而且往往也是非常有效的——滿足來源。正是由於生活對他們來說並不‘有趣’,也沒有給予其培養興趣的各種可能性,他們才有可能發展出自戀的一種極端形式。」同時他指出,相比個體自戀,群體自戀較不易辨認,因為群體內部可能有許多人都抱有相同看法,這使他們的看法顯得合理。此外,他還認為群體自戀是人類群體間攻擊行為(如戰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因為群體自戀者內心往往特別敏感和脆弱,容易被威脅內群體形象的事物——無論是真的,還是想象的——所激怒,並產生報復行為。


集體自戀的研究積累


雖然集體自戀早在半個多世紀前就已被深入分析,但圍繞它的實證研究僅始於十余年前。2009年,該領域開創者Golec de Zavala和同事們在頂尖期刊【人格與社會心理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集體自戀及其社會後果】 (Collective Narcissism and Its Social Consequences) 的論文——它標誌著該實證研究領域的誕生。在該文中,他們借鑒自戀與自尊的聯系與區別,既指出了集體自戀核心是一種誇大的內群體形象,又把集體自戀視為一種依賴於「他者之欽佩和承認」的集體自尊,同時還透過幾個研究揭示了集體自戀在群際關系上的消極影響。


自這篇論文發表以來,研究者們對集體自戀、尤其是惡性形式的集體自戀展開了廣泛探索。大體而言,前期研究主要聚焦於集體自戀對一系列群際心理與行為結果(如威脅感知、群際敵對性、偏見和歧視等)的預測效應,以確立集體自戀的獨立地位;近幾年的研究則在繼續驗證集體自戀對眾多社會現象(如性別主義、民粹主義、民族主義、極端主義等)的解釋力的同時,也開始嘗試探明集體自戀的成因或前因變量,以期構建出成熟的理論模型。基於對過往文獻的綜述,該領域的現有研究成果大體可由下圖所概括:


集體自戀的前因、中介與結果變量

更具體地說,已有一系列研究表明,集體自戀者對內群體形象、地位或身份所受威脅高度敏感,容易高估威脅和懷疑外群體。 例如有研究發現,即便不是確切受到外群體侮辱的情況(即那些存在爭議的、他人並不這樣感知的或並非對方有意的情況),集體自戀者仍更傾向於將其感知為內群體受到了侮辱。而且,集體自戀能預測更高水平的受圍心理(即認為本群體四面受敵)、敵意歸因偏向(即把外群體感知為對內群體懷有敵意)和陰謀論信念(即相信許多事情都是遭敵方暗算所致)。


也有一系列研究表明,集體自戀對敵對性有較強解釋力,而且不論這種敵對性是指向部份內群體成員還是指向外群體。 例如,有幾項以波蘭人為樣本的研究發現,不論是透過著作揭示了波蘭歷史汙點的波蘭裔美國歷史學者,還是透過電影呈現了本國不光彩歷史的本國制片人及主演,集體自戀者都更傾向於對這些內群體成員做出直接或間接的敵對反應,而且起到中介作用的是感知到的侮辱或冒犯。類似地,集體自戀能預測美國人對2003年伊拉克軍事介入的支持度,其中起到中介作用的是對本國受到威脅的感知。還有一項以中美關系為背景的調查發現,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集體自戀都能預測更高水平的對對方國民的偏見、對對方政府的負面態度以及對采取強硬政策對付對方國家的支持度。

眾多政治心理學研究還發現,諸如意識形態、公民投票等政治心理與行為也經常反映出集體自戀者的排外 (xenophobia) 傾向。 例如,集體自戀可以預測美國選民在2016年總統大選時對特朗普的支持,英國民眾對脫歐的支持,還有波蘭、匈牙利民眾對民粹主義政府及其政策的支持。促成這些結果的重要因素是集體自戀者所感知到的來自外群體的威脅,比如英國脫歐支持者傾向於認為英國受到了移民和外國人的威脅,這種威脅感知在集體自戀與脫歐意願之間起中介作用。另外,集體自戀能預測民族主義,即集體自戀者傾向於感到本族的優越性,並以維護本族利益為由而反對、排斥其他國家和民族。在族群沖突背景下,集體自戀還能預測對政治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暴力的支持,而且這種關系在激進社會環境(如暴力被合理化的環境)中尤其突出。


這裏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研究一般都聚焦於惡性集體自戀,也即超過一定限度的集體自戀。至於正常限度內的集體自戀,過往文獻其實並未充分探討,究其原因可能是這方面研究與圍繞集體自尊等更積極的變量的研究有諸多重合,無法突出集體自戀的獨特性,所以研究者們主要聚焦於惡性集體自戀及其後效。


鑒於集體自戀所可能帶給社會的負面影響,探索集體自戀的成因就變得十分重要。不過這方面的研究起步較晚,近些年才有一些較為初步的成果。這些研究表明,缺乏自我價值感(或者說自卑、低自尊)、缺乏對生活的控制感可能是導致集體自戀的重要原因。另外還有研究發現,文化因素(如垂直集體主義)可以預測集體自戀,而且內群體所受的威脅——無論是現實性威脅(如內群體的安全、利益受到威脅),還是象征性威脅(如內群體的形象、名譽受到威脅)——也可能增強集體自戀及其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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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承認的需要


承認 (recognition) 是西方觀念史上的一個重要概念。在【承認:一部歐洲觀念史】 (2018) 一書中,當代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霍耐特 (Axel Honneth) 分析了不同思想家眼中的承認,以及它所蘊涵的或褒或貶的意義。他發現,盧梭與黑格爾這兩位著名思想家都曾論及承認與自戀的關系,並且他們似乎都把自戀視為一種對於被剝奪承認進行心理補償的結果。他寫道,「在盧梭和黑格爾賴以對社會病癥進行診斷的觀念中卻有一點是相通的:他們似乎都持這樣一種理念:人會普遍地傾向於用傲慢的吹噓和虛榮的賣弄,來應對平等尊重或相互承認中所受的剝奪。」那麽在這些思想家眼中,自戀作為一種心理補償的結果,似乎就暗含著對承認或尊重的基本需要。

根據著名政治學者福山的看法,對身份獲得承認的需要則是一個統合了當今世界舞台上眾多現象的主要概念,而且它可以幫助我們洞察國際政治的本質,因為在福山眼中,尋求承認的渴望,以及伴隨而來的憤怒、羞恥和自豪情緒,既是人性的組成部份,又是驅動歷史發展的一個重要動力源——人類社會中的諸多鬥爭與沖突正是它所促成。這方面,福山還強調了「為承認而鬥爭」的兩面性,如他在新著【身份政治:對尊嚴與認同的渴求】 (2018) 中寫道,「驅動當代身份政治的,是被社會邊緣化的群體對平等承認的追求。但是,對平等承認的渴求,很容易滑向要求承認其所屬群體高人一等。民族主義、民族身份以及現在某些形式的極端主義宗教政治大多如此。」而且,他在【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 (1992) 一書序言中也曾表達過類似觀點:這種尋求承認的需要既可能是暴政、帝國主義和支配欲望的根源,但它同時也可能是勇敢、patriotic心和正義這些美德的心理學基礎。那麽據此看來,集體自戀種種現象大抵就是「為承認而鬥爭」的歷史見證。


總之,在「承認」這一概念的脈絡下,我們可以看到集體自戀可能與諸多社會矛盾之間的聯系。也許正是「承認」的豐富意義,促使集體自戀領域的開創者們把「承認」包含在了集體自戀的定義中。


如何走出「為承認而鬥爭」的歧途?


在當今世界,集體自戀仍值得各國人民的警惕,因它還有著被利用或者滑入惡性自戀的危險,畢竟人性與人境的陰暗面至今依然距離我們很近,直到足夠比例的個體和集體達到成熟以前,誰也無法保證惡性自戀不會卷土重來,導致沖突升級甚至引發重大災難。在看到人類在20世紀所遭受的苦難後,弗洛姆在半個多世紀前就認為,人的成熟是世界和平的重要條件,而人的完全成熟則是透過徹底擺脫自戀而實作的,包括個體自戀和集體自戀——當然,弗洛姆所說的自戀已經不單單是補償承認缺失所致的自戀,同時還牽涉過度的自愛傾向,如自我中心主義、族群中心主義。


那麽作為人類整體,我們如何才能走出「為承認而鬥爭」的歧途呢?我們如何才能脫離個體自戀與集體自戀呢?這類問題也許顯得天真,因其預設了人性可變、人境可治、理想可成的可能性。但是,恐怕只有深入探索這類問題、尋求越來越大的共識、做出實實在在的努力,我們才可能走向一個「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的安然之世。在這個方向上,弗洛姆曾談到兩個重要的助力因素,其一是科學或理性主義(涉及「進一步推動批判性思維、客觀性、對現實的坦然接受以及真理概念的教育」),其二是人文主義(涉及「人文主義哲學和人類學知識的傳播」)。但弗洛姆亦指出,單單靠教育肯定是不夠的, 「只有基本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形勢發生轉變,所有這些教育舉措才會產生影響。」 所以,經濟、政治、社會環境仍是我們不得不認清並面對的現實,只不過僅僅致力於這些環境的變革而忽略人本身的精神發展與成熟,恐怕終究還是南轅北轍。


與此同時,在走出「為承認而鬥爭」的歧途以前,我們應持續努力減少不必要的群際沖突。 在這方面,霍耐特的一些觀點挺值得我們深思。他認為,在國際沖突中,不單單要看到國家利益的邏輯,同時還要看到諸如「爭取承認」這樣的動機的作用。基於對「爭取承認」這種動機及其可能陷入的扭曲的認識,他寫道:「持續努力傳達對其他國家的集體認同的尊重與尊敬,是通往文明的國際關系的主要道路。甚至是在旨在促進和平的法律協定起作用之前,在外交關系培養和經濟協定能減少國際緊張之前,我們也需要一些公開可見的訊號來表明:在世界不同族群的不和諧之聲中,其他國家的歷史和文化值得被傾聽。只有透過這樣的承認——即,越過政府代表和政治代理人首腦的承認——我們才能確保另一個國家的公民不再相信由政治精英們所實施的妖魔化行動,並確保他們能夠開始相信對方是尊重他們的。國際關系史中有足夠多的例子可證明,對這一規範性原則的違反只會提升國際沖突的危險,而對這原則的顯見的尊重則會降低這種沖突的潛在可能。」

最後落腳到個人,我們能做些什麽呢?其實,對集體自戀的了解和思考本身或許就能讓自己與之保持距離。我們對人性、人境陰暗面的覺察多一些,我們受其影響可能就少一些。同時,借助科學和人文主義傳統的熏陶,我們每個人都可能發展成為一個富有愛與理性之人、一個完整意義上的人——按照弗洛姆的解釋,其「內心會具備人類曾經擁有的以及即將擁有的人之為人的一切體驗」。盡管理性之啟蒙、國民性之改造是一項道阻且長的事業,但它很可能是社會走向成熟、世界步入和諧的必經之路,並且它就始於你我每一個人——平凡卻又本具價值和尊嚴的人類一員。

本文轉自「心理科學進展」,原題為【我們走出「合群的自大」了嗎?】,基於【集體自戀:群際沖突的催化劑】(載【心理科學進展】2022年第9期)一文寫成,篇幅所限,有所刪節。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