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情感

辦事,如何掌握好火候

2024-01-10情感

辦任何事情都應有輕重緩急之分,有的事發生後,必須馬上處理,延誤了時間就可能與預期目標相背離,或是財產損失加大,或是身家性命有危。

但是有些人際關系方面的事情,其發生之時,如果立即解決,可能會火上澆油,使事態發展愈加嚴重,而冷卻幾日,使當事人恢復理智以後再處理,就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所以,在辦事過程中,處理事情之前要掌握好火候,這對事情的成敗至關重要。

像我們都熟知的「將相和」的歷史故事,如果藺相如在廉頗正氣勢洶洶之時,去找他解釋,與他爭辯,即使和顏悅色、平心靜氣,廉頗也可能一句也聽不進去。這樣不但不利於解決矛盾,反而極有可能引起新的沖突,使事態嚴重,對彼此雙方更為不利。

為掌握解決沖突的「火候」,有人找到了一種「10%法」,即事情發生後,先等10%的時間,這10%的時間裏,你的朋友或對方,會因說出的話、辦過的事向你道歉;這10%的時間,也使你的頭腦更清醒,而不至於在盛怒之下失去控制。

受到別人的傷害,我們很可能暴跳如雷、怒發沖冠,與其如此,不如暫且迫使自己先冷靜下來,然後再去想應當怎樣對待,要知道,大多數人不是有意要傷害我們的。

事實上,我們永遠也無法避免受到傷害,這是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既然如此,何必憂之恨之?除此之外,要想別人不傷害你,還要時刻想到不要傷害別人,只有這樣,才能活得輕松,活得愉快;也只有這樣,你才能找到為你辦事的人。

需要我們馬上做的事就是最重要、最緊急的事,來不得任何拖延。做完了一件事後又可依此方法對下面的事進行分類。那麽我們依據什麽來分清輕重緩急,設定優先順序呢?

善於辦事的高手都是以分清主次的辦法來統籌時間的,把時間用在最有「生產力」的地方。 面對每天大大小小、紛繁復雜的事情,如何分清主次,把時間用在最有生產力的地方呢?下面是三個判斷標準。

1.我必須做什麽

這有兩層意思:是否必須做,是否必須由我做;如果非做不可,但並非一定要親自做的事情,可以委派別人去做。

2.什麽能給我最高回報

應該用80%的時間做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而用20%的時間做其他事情。所謂「最高回報」的事情,即是符合「目標要求」或自己會比別人幹得更高效的事情。

前些年,日本大多數企業家還把下班後加班加點的人視為最好的員工,如今卻不一定了。他們認為一個員工靠加班加點來完成工作,說明他很可能不具備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能力,工作效率低下,因為社會只承認有效勞動。

因此,我們說「勤奮=效率=成績/時間。」

現在勤奮已經不是時間長的代名詞,勤奮是最少的時間內完成最多的目標。

3.什麽能給自己最大的滿足感

最高回報的事情,並不一定能給自己最大的滿足感,均衡才能和諧滿足。因此,無論你地位高低、財富多少,總需要分配時間於令人滿足和快樂的事情,唯有如此,工作才是有樂趣的,且容易保持工作的熱情。

透過以上「三層過濾」,事情的輕重緩急就很清楚了,然後再以重要性優先排序(註意,人們總有不按重要性順序辦事的習慣),並堅持按這個原則去做,你將會發現,再沒有其他辦法比按重要性辦事更能有效利用時間的了。

練習分清事情的輕重緩急,逐步學習安排整塊與零散時間,而不是避重就輕。事情肯定會有輕重緩急,先集中時間把最重要的完成,不重要的事放一放自己也不後怕。利用好零散的時間做事,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完成煩瑣的雜務。關鍵是不要怕處理難辦的事。

總之,只有在辦事時把握住火候,才能在短時間內把事情辦得又快又好。

稿件來源 | 【辦事的藝術】

本文作者 | 邢群麟 姚迪雷

微信編輯 | 箋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