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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簡中的酒文化(上)

2023-12-13美食



酒文化是在生產、銷售、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總稱。中國是酒的故鄉及酒文化的發源地,中華數千年歷史也是酒的文化史。根據考古發掘成果,有學者認為大汶口文化時期就已經會釀造酒。晉代江統撰寫了【酒誥】,認為首先造酒的是伏羲氏:「酒之所以興,乃自上皇。」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則說:「酒自黃帝始。」而西漢劉向在【戰國策】中認為夏代時就已會釀酒:「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於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對於酒的起源,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尤其是漢代以前的酒文化,由於史料的匱乏,我們知之甚少。值得慶幸的是,時至今日,在國內一些地方發現了大量的秦簡,裏面有關於酒的記載。

一、用酒祭祀先農

1993年6月,在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關沮鄉周家台30號秦墓,出土了竹簡381 枚,木牘1方,內容分為【歷譜】【日書】和【病方及其它】,其中有關於用酒祭祀先農的記載,臘日在「囷下」(貯藏糧食的地方) 祭祀先農和親耕的儀式傳統,祭品有「牛胙」(牛肉) 和酒,過程是獻上祭品,向先農神敬酒三杯,然後禱告,祈求五谷豐登,最後還要割掉豬的耳朵來獻祭。

裏耶秦簡裏也有祭祀先農的記載。2002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裏耶古城一古井中發掘出來的秦代簡牘約有20多萬字,裏耶秦簡紀年從嬴政二十五年到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22年—前208年),包括政治、法律、民族、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是繼兵馬俑以後秦代考古的又一驚世發現,被譽為21世紀以來中國考古史上的「最偉大發現之一」,為研究秦代歷史提供了珍貴的百科全書式的歷史文獻和檔案資料。其中出土登記號:14-650、652的內容是:「卅二年三月丁醜朔丙申, 倉是佐狗出祠(先)(農),余徹酒一鬥半,鬥賣於城旦冣所取錢一□(率) 之一鬥半鬥一錢。令史尚視平,狗手。」記載了在祭祀先農後,洞庭郡役卒名「狗」和倉嗇夫二人外出售賣酒類祭品的文書。

二、政府以酒作為獎品

政府以酒作為獎品,鼓勵農業發展的內容則出現在睡虎地秦墓竹簡裏。睡虎地秦簡也稱作雲夢秦簡,是指1975年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中發現的竹簡,每個竹簡大約長23.1~27.8厘米,寬0.5~0.8厘米,內文為墨書秦篆,寫於戰國末至嬴政時期,內容包括秦代的法律制度、行政文書、醫學著作以及關於吉兇時日的占書,具有十分重要的學術價值。

在其中的【廄苑律】裏記載,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進行耕牛評比大賽,滿一年,在正月進行大考核,耕牛的成績優秀的,賞賜給田嗇夫一壺酒,十條幹肉,免除飼牛者一次更役,賞賜牛長資勞三十天;但是成績不好的,要對田嗇夫進行斥責,罰飼養牛者資勞兩個月。

三、政府實行酒類專賣制度

中國早期的酒是果酒和米酒,絕大多數是以果實糧食蒸煮,加曲發酵,然後壓榨而成,所以酒與農業密不可分。國家糧食生產的豐歉是酒業興衰的晴雨表。歷代統治者往往依照糧食的豐歉情況,制定酒禁或弛禁的政策,對酒的生產進行調節,來保證國家的糧食供應。秦代就規定:「閱筆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 酉(酒),田嗇夫、部佐謹禁禦之, 有不從令者有罪。」(【睡虎地秦簡·田律】) 要求農村百姓不準賣酒,田嗇夫及部佐對此要嚴加禁止,違反法令的要進行治罪。從秦簡看,秦代已經開始了酒類專賣。因為經過秦統一六國的長期戰爭後,大量人員死亡或者流離,農業生產遭到嚴重破壞,糧食短缺,饑荒橫行,餓殍遍野,實行酒類專賣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糧荒問題。在歷代政府收入中,一般鹽鐵專賣居首位,酒類專賣第二,所以為增加財政收入,解決財政危機,秦代實行酒類專賣政策就不難理解了。

責編 / 王小異

美編 / 娜仁托婭

校對 /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