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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家具中的書記員桌椅

2024-10-16家居

法院書記員桌椅是法庭配套家具的重要組成部份,具有特定的設計要求和功能特點。以下是關於法院書記員桌椅的一些資訊:

書記員桌:

位置與尺寸:通常位於法官桌椅的正下方中間位置,書記員座位應比法官審判人員座位低 20 至 40 厘米,方便書記員進行庭審記錄等工作。桌子的尺寸一般為長 1200 毫米到 1400 毫米、寬 600 毫米左右、高 800 毫米到 850 毫米,但具體尺寸可能因法院的實際空間布局和設計需求有所不同。

材質與結構:常見的材質有實木(如橡木)、板材(如吉林森工一級纖維板材)等。實木材質堅固耐用,質感好,經過脫水防潮等處理後可防止變形;板材材質成本相對較低,強度高、結構細膩。桌面一般會有足夠的空間用於放置電腦、檔、文具等辦公用品,可能還會帶有一些收納抽屜或線槽,方便整理和連線電子器材。

外觀設計:整體設計簡潔大方,顏色通常與法庭內的總體色調相適配,以營造莊重、嚴肅的氛圍。有的書記員桌會采用木皮貼皮工藝,如進口胡桃木木皮,增加桌面的美觀度和耐用性。

書記員椅:

尺寸與高度:椅子的高度要保證書記員能夠舒適地進行書寫和操作電腦等工作,一般座高在 450 毫米到 550 毫米之間,整體高度在 1000 毫米到 1200 毫米左右。寬度通常在 550 毫米到 650 毫米之間,以適應不同體型的書記員。

材質與舒適度:材質方面,框架多采用金屬或優質木材,如橡木等,具有較好的支撐力和穩定性;座椅部份通常使用高密抗壓海綿和皮革或布藝面料。海綿的回彈性好,能有效緩解長時間坐著的疲勞;皮革面料易於清潔和保養,布藝面料則更具透氣性和舒適性。

功能特點:為了方便書記員在庭審過程中快速移動和調整坐姿,椅子通常會配備旋轉功能和可調節高度的裝置。同時,椅子的輪子要具備良好的靜音和防滑效能,以避免在移動過程中產生噪音或影響書記員的工作。

不同法院對於書記員桌椅的具體要求和配置可能會有所差異,在采購時會根據法院的預算、裝修風格、使用需求等因素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