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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從有了寶寶後,家裏的小藥箱凈是些沒吃完的藥,你說扔了吧,家裏又沒礦。不扔吧,又擔心給孩子吃了出什麽問題。
最近也經常收到寶媽們提問關於剩余藥品的問題:
「寶寶上次發燒開過的美林,現在還能用嗎?」
「止咳藥沒喝完,能留著下次嗎?」
「眼藥水開啟後多久不能用?」
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說說,「那些開封後的藥,下次還能吃嗎?」
藥品開封後,有效期縮短
很多家長以為,即使藥品開封過,但只要在藥盒上的標註的有效期內,都是安全有效的。
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
藥品有效期≠藥品使用期
我們先來簡單了解藥品有效期和使用期的區別:
◆ 藥品有效期
是指藥品未開封前,在說明書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夠使用的最長期限。
◆藥品使用期限
指在原有包裝首次開啟後,藥品仍能被使用的期限。
通常藥品一旦開啟後,「有效期」≠「使用期限」。確切地說,大部份藥品「使用期限」<「有效期」。
不同藥品開封後使用期不同
眼用、鼻用、耳用制劑
/01
首次開封後使用時間應當不超過4周,除非說明書另有規定。
瓶裝的片劑、膠囊劑
/02
瓶裝的藥片、膠囊開封後,使用期限通常:
不超過6個月
用藥瓶上的有效期減去開封的時間,得出的月數再乘以25%
這兩者,以時間較短的為準。
(註:上述效期規定,不包括其他劑型,如無菌、液體、外用制劑)
舉個例子
如下面這瓶藥,有效期到2022年7月(國產藥有效期標註月,就是到月底7月31日)。
如果第一次開啟使用的日期是2021年7月31日,那麽,到有效期的月數還有12個月。
計算該藥剩余的有效期為:12X25%=3 ,即這瓶藥的使用期限還有3個月。
此外,如有以下幾種情況,即使在有效期內,也不能再用:
① 發黴、明顯變色(白色的變黃、黑、棕)、出現黴點或斑點,氣味或味道發生明顯變化;
② 片劑或丸劑變得松散,糖衣片有破裂,出現自溶、粘連;
③ 膠囊劑開始軟化或表面粘連嚴重。
袋裝藥
/03
兒童用藥用量較小,經常會遇到一袋分2、3次服等情況,不過剩下的一般也會在24小時內服用完,不需要開封後儲存。
但,有時也有例外。
由於顆粒劑、幹混懸劑、散劑開封後易受潮失效,顆粒或散劑的使用期限一般為開封後的1個月,混懸劑為開封後14天。
如果出現吸潮、結塊、軟化等情況,就不要再用了!
板裝藥、小瓶裝口服液等
/04
鋁箔包裝的藥(也就是「板裝藥」)、小支中藥口服液等,每片/每粒都是獨立密封包裝,不會和空氣接觸,用多少吃多少。
只要泡罩/藥瓶未破損,一般可以在標註有效期之前使用。
如果需要分次服用板裝藥,比如一次服用半片,那就先吃半片,將剩下的半片放在幹凈的藥品小盒保存,或者根據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保存。
外用軟膏劑
/05
開封後,室溫下最多可保存2個月。
如果出現明顯顆粒、溶化、出水、敗油氣味等,則不能再用!
糖漿劑
/06
開啟後,可在常溫中保存1-3個月。
服用此類藥物時套用量杯量或者滴管取正確的劑量後服用,且每次開瓶倒出一定液體後應妥善清理幹凈瓶口及量杯或滴管。同時應在藥瓶上標註開封日期。
下次服用時,應對光觀察:是否出現大量氣泡、絮狀混懸物、沈澱物、變色、結晶,或出現酸敗、異味等現象。如有上述現象,則不能再用!
口服溶液劑、混懸劑、乳劑
/07
瓶口瓶蓋沒有受到受汙染情況下,室內常溫下可保存2個月。
口服溶液劑如果出現發黴、異臭、變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顯揮發,則不能再用。
乳劑和混懸液如發生分層、固結、沈澱, 搖一搖之後不能恢復均勻的話,則不能再用。
中藥代煎劑
/08
建議將密封真空包裝的中藥湯劑,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時間最多不應超過14天。
保存超過7天的中藥,服用前最好放置於沸水中煮沸後再使用。
如果藥液袋鼓起或藥液變味、有氣泡等異常現象,則不能再用。
胰島素
/09
胰島素說明書規定,開啟過的胰島素放在最高不超過25°C的條件下最長保存4周,避免光照和受熱。
已啟用的胰島素,不用再放到冰箱裏冷藏。
這是因為,忽冷忽熱容易造成胰島素變性失效,更不能將裝上筆芯的胰島素筆放入冷藏室內!
對於任何藥品,一旦出現外觀、氣味、顏色、性狀等的改變,就絕對不能再使用了!
建議每3-6個月清理一次藥品,及時處理掉變質的藥品。
其次,一定要按照藥品說明書上的要求儲存藥品,藥品拆封後,記得要在包裝上註明開封時間。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