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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出土文獻重繪漢初政區圖景

2024-01-27歷史

利用出土文獻重寫秦漢史,不僅有可能,而且大有可為,可謂今日秦漢史學者面對的重大機遇,怎能不令人心潮澎湃?

想了解漢初政區面貌,很困難。

秦漢史研究最大的障礙是史料匱乏。這在西漢政區地理研究上更為明顯。傳世文獻中,只有【漢書】保留了一份【地理誌】,完整記錄了西漢全國政區面貌。但問題是,這是西漢末年的政區記錄,漢初政區又是什麽樣子,誰也說不清楚。

上世紀80年代,正在復旦大學讀研究生的周振鶴先生想到一個辦法。他以【漢書·地理誌】記錄的西漢末年政區為基礎,結合【史記】【漢書】關於漢初政區記錄的零散記載,「逆推」出漢初政區面貌。周先生的研究具有開創意義,他讓世人對漢初政區有了一個粗略的認知。也是憑借這一研究,周先生成為中國首批文科博士。不過,用周先生自己的話說,他復原的漢初政區,是用邏輯推理「計算」出來的。那麽,漢初政區是不是周先生逆推的那個樣子?

漢初是否存在廣漢郡

跨入本世紀,學者們遇到了一個歷史性機遇——大量漢初簡牘文獻的出土。這些簡牘文獻蘊含的政區資訊,是了解漢初政區面貌最直接,也最可靠的資料。其中,2001年公布的湖北荊州張家山247號漢墓竹簡【二年律令·秩律】最為重要。這份【秩律】記錄了呂後初年漢朝所有官員的秩祿等級,相當於一份「薪酬表」。最為奇特的是,這份「薪酬表」居然不厭其煩地把漢朝所屬280余縣、道(管理蠻夷的政區)長官都羅列了一遍。毫無疑問,這是了解漢初政區面貌最為重要的資料。但這份資料致命的缺陷是,280余縣、道是按照長官秩級排列的,並沒有列出當時漢朝有哪些郡,更沒有說明這些縣級政區屬於哪一個郡。所以學者們雖然意識到【秩律】的重要性,卻無法利用它窺探漢初政區建制。

在【秩律】的利用上,起到關鍵作用的是晏昌貴先生。他發現【秩律】280余縣、道的排列,存在一些規律。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規律,是各縣、道按照其上屬郡集中排列。這一規律的發現,使得利用【秩律】研究漢初政區成為可能。

例如,班固在【漢書·地理誌】中稱廣漢郡為漢高帝所置,【水經註】更明確記錄漢高帝六年置廣漢郡。所以直至周振鶴,甚至晏昌貴先生本人都堅信漢初存在廣漢郡。可是,如果漢初真的存在廣漢郡,【秩律】巴蜀地區的縣、道排列就毫無規律可言。反倒是按照巴郡、蜀郡的劃分,縣名排列規律井然。【二年律令】中還有一篇【行書律】,其中一條律文涉及減免巴蜀地區「郵人」的賦稅和徭役,律文只提到巴郡、蜀郡,也沒有出現廣漢郡。正是基於【秩律】【行書律】透露出的政區線索,我提出漢初並不存在廣漢郡。由於這個觀點完全顛覆了傳世文獻的記錄,幾乎沒有人敢於接受。

又如,【漢書·地理誌】稱九原郡於漢武帝元朔二年更名為五原郡,按照這種說法,漢初陰山一帶應該同時存在九原郡和雲中郡。北京大學的辛德勇先生便持這種看法。但是【秩律】陰山一帶的縣名排列只能分為一組,無法區分出兩組。漢初肯定存在雲中郡,【秩律】陰山一帶的縣名排列,顯然是漢初存在九原郡的不利證據。

秦代曾設定陽陵縣,見於大名鼎鼎的「陽陵虎符」。上世紀末公布的裏耶秦簡中,有一批追討陽陵縣戍卒債務的公文,又引發學者對陽陵縣的關註。秦代陽陵縣究竟在哪裏?清朝以來眾說紛紜。而這個陽陵縣,也出現在【秩律】中,跟巴郡屬縣排在一起。所以復旦大學的周波先生認為,秦代的陽陵縣就在巴郡。不過,【秩律】陽陵縣排列在蜀郡縣名和巴郡縣名之間。我就提出,不能排除陽陵縣在蜀郡的可能。

2023年,又一批重要的漢初出土簡牘文獻公布,那就是荊州張家山336號漢墓竹簡。這批竹簡中有一份包括十六篇律文的法律文獻——【漢律十六章】。這之中雖然沒有【秩律】,卻有一篇【遷律】,同樣蘊含豐富的漢初政區資訊。秦漢時期,對於一些觸犯律令的罪人,會讓他們遷徙到邊塞作為懲罰。【遷律】就是對犯人遷徙地的安排。張家山336號漢墓【漢律十六章】的制定年代為文帝元年,與呂後元年制定的【秩律】,年代非常接近。這就可以把【遷律】【秩律】所反映的漢初政區資訊進行對讀,來檢驗以往的一些認識。(社會科學報社融媒體「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見社會科學報及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