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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十一抽殺律」?因太過殘酷,2500年僅執行過4次,談之色變

2024-01-07歷史

狹路相逢勇者勝。

古之為將、為帥者,早已深諳其中之道。並因此發明出了更為嚴酷的治軍之法,「十一抽殺律」。

公元前471年,正值中國春秋戰國時期,西方處於羅馬共和國時期,即古羅馬時代。

當時羅馬雖然統治著歐洲,但其中不乏有騷擾和反叛者。其中,位於拉提烏姆東南部利裏斯河一帶的沃爾斯奇人,時常會襲擾羅馬人,這一點令羅馬國王十分生氣。

當時羅馬國王準備出兵教訓一下沃爾斯奇人,但軍中不少將領和士兵都不願意打仗,軍心渙散。本來強大的羅馬帝國,在面對沃爾斯奇人時,竟然丟盔棄甲,一敗塗地。

這一點,令羅馬國王大為惱火,為了懲罰失敗的將士,羅馬國王發明了殘酷的「十一抽殺律」。

「十一抽殺律」的套用

所謂「十一抽殺律」,就是針對戰敗或失敗的將領,每10個人為一組,不分將帥和士兵,全部混在一起。

接著,10個人一組開始抽簽,10個簽中有一個為「處死」的簽令。誰抽到就會被當眾處死,無論官職大小,一視同仁。

還有,抽中處死簽令的將士,不是被特意的劊子手處死,而是被剩余9位沒有抽中「處死令」的同伴將其處死。其中處死的方式也很特別,要用棍棒打死或者用石頭砸死。

因這項「律令」太過殘忍,所以自發明以來曾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往往能夠扭轉戰局;但也因其太過泯滅人性,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即便帝王也不敢隨便亂用。

文獻記載,在2500余年的歷史中,「十一抽殺律」有文字記載的,僅試用過4次。其中三次,還都是發生在公元前。

第一次發生在公元前471年,由羅馬國王創立並執行,當時處死的將士數目不詳。

第二次發生在公元前71年,當時「斯巴達克斯」起義,羅馬高層早已醉心享樂,奢靡無度,喪失了戰鬥力,萬般無奈之下,羅馬總統帥克拉蘇實施了「十一抽殺律」。

據羅馬帝國簡史記載,在那次懲罰中,共有4千名兵士被處以極刑,倒在了戰友腳下,其中不乏高級軍官。

第三次發生在公元前36年。

當時羅馬帝國為了征服帕提亞帝國,出兵10萬對陣帕提亞人。當時帕提亞的國王為弗拉特斯四世,非常英明和偉大。

弗拉特斯四世獲得情報後,特意組織了精銳騎兵,閃電奇襲了羅馬的輜重糧草,並傷敵萬余人。

面對敗局,羅馬國王為了以儆效尤,針對臨陣逃跑的羅馬兵團,毫不留情地執行了「十一抽殺律」。

第四次發生在近代,二戰期間,人類迄今為止最慘烈的戰爭「史太林格勒保衛戰」期間。

史太林格勒保衛戰,自1942年6月28日起,至1943年2月2日結束,前後共持續了199天,德國傷亡150萬人,蘇軍傷亡200萬人。

文獻記載,當時蘇德戰爭異常激烈,一名士兵在戰場上通常活不過9分鐘,即便軍官最多也只能活3天。面對巨大的傷亡,蘇軍最後意誌甚至都崩潰了,開始有將士大量逃亡。

為了遏制頹勢,激發鬥誌,蘇軍一步兵師師長,面對潰敗如潮的兵士,無奈地采取了「十一抽殺律」。

到了近代,因為手槍的出現,十一抽殺律不再使用棍棒和石頭,而是直接用手槍執行。

當時師長讓所有將士排成長隊,然後挨著數數,每數到10就會扣動扳機,當場處決。場面異常慘烈,有不少將領因此喪生。

中國版「十一抽殺律」

在中國,自古就有「慈不掌兵,義不理財,善不為官」的說法。

中國雖然沒有原原本本的「十一抽殺律」,但也有類似的將士處罰、激勵政策。尤其是大唐名將李靖,甚至還創造了「十殺其三」的做法,比「十一抽殺律」還殘酷。

李靖,隋末唐初將領,是唐朝文武兼備的著名軍事家。李靖善於用兵,長於謀略,曾南平蕭銑、輔公祏,北滅東突厥,西破吐谷渾,為唐王朝建立立下了赫赫戰功。

與此同時,李靖著有多種兵書,如【六軍鏡】、【玉帳經】等。只是這些兵書目前已遺失,所幸的是在杜佑所著的【通典】中,收錄了部份李靖的帶兵之法。

其中,就有所謂的「十殺其三」。

在李靖帶兵之法的開篇,就有如是驚人之語:

「古之善為將者,必能十卒而殺其三,次者十殺其一。三者,威振於敵國;一者,令行於三軍。」

意思是說,古代名將,一般十個士兵中要殺掉三個,最起碼也要十個中間殺掉一個。這樣做的話,十個殺掉三個,可以威震敵國;十個殺掉一個,能夠令行禁止。

也就是說,李靖認為,古往今來都是透過殺士兵來強化軍紀,透過殺掉一部份士兵讓剩下的士兵變成更加勇猛的戰爭機器。

除此之外,在李靖的兵法中,還列舉了幾十種嚴苛的「該殺」的情況。

如:泄漏軍情者,殺;逃兵,殺;遲到未及時趕到戰場者,殺;與敵私通者,殺;祈禱鬼神、擾亂人心者,殺;舉旗不整者,殺旗頭;對被圍困的友軍不救援者,全部隊皆殺之;部隊將領陣亡的,隨從者皆殺之…

正是這種近乎沒有人情的嚴苛制度,才確保了部隊的戰鬥力,使得每場戰役每戰必勝。

無獨有偶,其實除了李靖,但凡歷史上有名的將領,莫不是都遵循著這樣的嚴苛制度。

如:隋朝大將軍楊素,曾提出 「凡戰不勝寧死」 的言論;成書於北宋末年的兵法【百戰奇法】中,提出了「罰戰」的軍規,與「十一抽殺律」相類似。

還有歷史上大名鼎鼎的「嶽家軍」、「戚家軍」,相傳也是治軍十分嚴明,皆有各自的軍規,與「十一抽殺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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