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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塵埃——不冠不婚,不死不祭

2024-01-01歷史

原創 言九林

政和三年(1113年)正月,宋徽宗趙佶很高興。

在他的主持下,議禮局眾官員經過多年努力,終於編成了【五禮新儀】二百二十卷。這是趙宋政權正式頒布的第二部官方禮典。上一部全國推廣的禮典,還是宋太祖趙匡胤主持編纂的【開寶通禮】。那時節,北宋建國時日尚淺,諸事紛雜,沒有力量對歷代禮制做全盤的梳理與考訂。所謂【開寶通禮】,不過是在唐代開元禮制的基礎上做一點增補與刪改。

盛世要有盛世的體面。趙佶覺得【開寶通禮】太粗陋,配不上宋王朝的蒸蒸日上,於是在大觀元年(1107年),於尚書省中設立議禮局,專門負責討論與修改禮制。扼要說來,就是透過考訂歷史,來確定兩件事情:(1)朝廷舉辦各種活動時,應該在什麽地方、穿什麽服裝、由何人主持、舉行何種儀式;(2)民眾日常生活中的生育成年、婚喪嫁娶等,應該在什麽地方、穿什麽服裝、由何人主持、舉行何種儀式。若有議禮局解決不了的爭議,須送出給趙佶聖裁。

在反復爭議與不斷聖裁中,【五禮新儀】的編訂工作一搞就是七年。

前代禮制,主要是為了透過各種儀式化活動,來彰顯皇權的威嚴與合法性。【五禮新儀】自然也不例外。趙佶下過一道聖旨,命議禮局采用周禮。內中說:自漢代以來,歷朝歷代皆「失先王禮意」,他們的禮制都是錯的。今天我大宋要做的是「接千歲之統,乘久安之運」,決不能辜負百余年的繁榮安定,必須將中斷了上千年的「先王之禮」重新接續傳承起來。趙佶的膨脹心態,於此可見一斑。

宋徽宗像

這種膨脹心態,也見於【五禮新儀】的另一個特點——該禮典首次針對「庶人」,也就是底層百姓,提出了禮儀制度方面的硬性要求。內中有「庶人婚儀」(底層人如何正確舉行結婚儀式) 、「庶人嫡子冠儀」(底層人如何正確舉行嫡子成年儀式) 、「庶人庶子冠儀」(底層人如何正確舉行庶子成年儀式) 、「庶人喪儀」(底層人如何正確舉行喪禮) 等名目。孔子說過,「禮不下庶人」,因為庶人很窮,沒能力按典籍操辦禮儀,強迫他們按禮行事,是在逼他們去死。但趙佶覺得,那已是1600多年前的陳詞濫調。大觀政和時代的大宋國富民強,正是讓底層百姓普遍接受禮制教化、提升大宋全民文明水準的好時機。

故此,【五禮新儀】制成之日,趙佶便迫不及待下令,要將之強行推廣到大宋的每個角角落落。他希望看到每個大宋百姓都嚴格遵循【五禮新儀】,來過一種嶄新的生活。可惜,大宋百姓的「覺悟」普遍跟不上趙佶。強制推行很快引來了民間的抵制和批評。議禮局官員劉炳上奏建議嚴懲批評者,趙佶於是下發了禦筆手詔:

「禮以定民誌,制未立而浮言惑之,妨功忌能,亂化之奸尚未悛革。可依所奏,仍立賞錢一千貫,許人告,以徒三年科罪。」

先解釋一下:禦筆即趙佶的批示。禦筆批示不與朝臣商議,也無須經過任何程式,會直接下發給各級官員去執行。執行不到位、執行不積極者,將以延誤時間的長短為據,按「違禦筆罪」施以嚴懲。

趙佶這道禦筆大意是:朕搞的【五禮新儀】,有固化百姓價值觀的效用,但新禮制還沒鋪開,便出現很多批評的噪音。這些噪音說明我大宋仍有許多壞了心腸的奸人。所以朕決定批準劉炳的建議,號召百姓互相舉報,舉報一名詆毀【五禮新儀】者可得賞錢一千貫,被舉報者將被拘禁起來強制勞役三年。

舉報運動發起後,趙佶還是沒有等來自己期望中的效果。於是他又覺得「五禮新儀,州縣推行,未臻厥成」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官僚們不肯賣力。作為應對,他在在官僚集團內部發起了監察運動。趙佶透過禦筆命令「諸路監司」,要他們以是否賣力推行【五禮新儀】為考核標準,上報下轄官員的表現,再由朝廷來對這些官員實施賞罰。

受史料限制(筆者所見也有限) ,我們不知道趙佶搞出來的這場「【五禮新儀】強推運動」究竟折騰了多久、折騰到何種程度。能夠知道的是,宣和元年(1119年),開封府的官員與百姓已經無法繼續忍受。這年六月,開封府上奏懇求趙佶偃旗息鼓。內中寫道:

「頃命官修禮施之天下,冠婚喪祭莫不有制。俗儒膠古,便於立文,不知達俗。閭閻比戶,貧窶細民,無廳寢房牖之制,無階庭升降之所,禮生教習,責其畢備,少有違犯,遂底於法。至於巫蔔媒妁,不敢有行。冠昏喪祭,久不能決。禮欲以齊民,今為害民之本。開封府申請【五禮新儀節要】、並前後指揮、及差禮直官禮生、並教行人公文指揮,可更令(不)施行。」

意思是,朝廷強推的【五禮新儀】,涉及百姓的成年禮、婚禮、喪禮、祭祀禮等方方面面。那些愚蠢的「俗儒」只知固守典籍裏的教條,只求如何更方便地形成檔,並不顧及百姓們的現實需要,於是開封百姓全都遭了殃。那些生活在狹窄街巷之中、收入有限的底層百姓,只有一個可供棲身的小破房子。這些房子沒有所謂的廳房、寢房之分,也沒有台階、庭院之別。可是,那些負責推行、監督【五禮新儀】的「禮生教習」全然不顧這個現實,只一味責備底層百姓,要他們備齊實施新禮制所需的廳、台階與庭院。【五禮新儀】規定該在廳裏辦的事情,決不允許在廳外辦;【五禮新儀】規定該在庭院裏辦的事情,也決不允許在庭院外辦。誰要是膽敢違犯,就將誰抓起來繩之以法。於是,現在造成了這樣一種結果:百姓們不敢占蔔吉日,不敢去請媒人,不敢給孩子舉行成年禮,也沒法讓孩子結婚,沒法給死者舉辦喪禮,沒法舉辦各種祭祀。禮,原本是為百姓提供保障的,如今卻成了害民之本。所以,開封府請求變更現行政策,不要再搞了。

開封府的這封陳情奏章,措辭頗為嚴厲,直斥「【五禮新儀】強推運動」變成了害民政策。這可能是因為,開封城乃天子腳下,是宋徽宗盯得最緊最勤的地方。奏章中稱朝廷的「禮生教習」們已被派到了城裏的各個角落來監督底層百姓,恰可說明這一點。開封官民受到的壓力最大,所以才會有人呈遞陳情奏章。

遺憾的是,史料中見不到宋徽宗的批復。最大的可能是沒有批復。畢竟,對宋徽宗而言,【五禮新儀】是他極為得意的成就,要他因開封府的一封區區陳情奏章就放棄推行,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