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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小寶「夭折」8年後疑被偶遇,茂名媽媽苦尋真相

2024-09-17育兒

來源:【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2010年時候,我媽媽在廣州金沙洲一個超市裏看見和大孫子長得一模一樣的男孩。聽到這個訊息,我的腦海裏就‘嗡’一聲,蒙了。」9月13日,廣東茂名女子黃秀娟回憶起22年前順產分娩雙胞胎兒子的故事,當時醫生稱小兒子「不行了」(已夭折),抱走後就無下文。

不料,在2010年,大寶外婆在超市,看到了一名長相、身高都酷似黃秀娟大寶的男孩。雖然只是匆匆一眼,但點燃了黃秀娟尋找孩子的念頭。

「如果孩子‘夭折’為什麽醫院沒開死亡證明,也沒有交還遺體?如果孩子還活著,他在哪裏,過得好不好?」黃秀娟心中的重重疑團有待解開。

為了尋子,黃秀娟帶著自制的尋人啟事,四處尋小兒子「小雙」。

雙胞胎小寶突然「夭折」

2002年1月30日12時35分,黃秀娟迎來期盼已久的雙胞胎兒子。當天,黃秀娟的丈夫因公在外出差未能趕到,陪她待產的二姐,以及在醫院工作的表姐,一人抱一個娃給黃秀娟看。「大寶和小寶長得一模一樣,哭得一樣大聲。正如產檢醫生所說,他們是同卵雙胞胎。」黃秀娟說,雙喜臨門讓她很開心。

不過,小兒子曾在出生過程中發生過窒息,12時45分時院方將一對雙胞胎送去了保溫箱,黃秀娟則在病房休息。只過了一小時,二姐就給她帶來了一個晴天霹靂般的訊息——「小兒子不行了」,既沒讓看到遺體,也沒有辦過簽字類的手續,就是口頭通知了一聲,「叫了一個50多歲、未穿著醫院服裝的阿姨把小兒子抱走了」。

當晚,黃秀娟的丈夫匆匆趕到醫院詢問,醫生解釋說是小兒子發育不良。由於黃秀娟剛生產完,家人怕她難過,就沒過多追問遺體處理情況,這事就這麽過去了。2002年1月31日上午,黃秀娟辦好出院手續,便帶著大兒子家傑回了家。

翻查醫院歷史病歷查出蹊蹺

時光飛逝,小兒子夭折的悲傷一直埋藏在全家心裏。2010年,黃秀娟的媽媽到了廣州,照顧在金沙洲打工的三女兒。一天,老人在金沙洲城西花園附近的一家超市裏購物,看到一名長相酷似外孫家傑的男孩。

黃秀娟說:「媽媽馬上給我打電話說,那個孩子在超市裏和同學追逐玩鬧,幾次跑到她眼前,媽媽都驚呆了。但孩子跑得快,他們玩鬧著跑出了超市,媽媽就追不上了,跟丟了。」

黃秀娟告訴記者,聽到媽媽的話,自己腦海瞬間「嗡」一聲,徹底蒙了。小兒子在醫院「夭折」後,許多疑竇都從她心底冒起:「死者都有死亡證明,遺體都給家人領回去,為什麽我的小寶沒有?難道是拐賣?」這是黃秀娟心裏最常出現的疑惑,然而她苦無證據。

事情又過去了10年,兒子家傑已考上了名牌大學。黃秀娟與家傑透露了潛藏多年的疑惑和痛苦,兒子亦支持媽媽,尋找真相。

2022年5月,黃秀娟鼓足勇氣來到了20年前生產的醫院翻查歷史病歷。她沒有找到小兒子的死亡證明,也沒有找到大兒子的出院證明,卻查到了小兒子的病程記錄表和護理記錄單,兩份檔上都載明:「黃秀娟之子」在2月1日15時辦理了出院。

「我和大寶家傑,明明是1月31日出院的。2月1日出院的到底是誰?難道小兒子真的未夭折嗎?」2023年,滿腔疑惑的她找了律師,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小寶到底在哪裏」

一審駁回起訴,二審上訴……官司從2023年11月持續到2024年7月。茂名市中院透過民事裁決書指出,黃秀娟的案件能證明醫院與她之間,雙方形成了「醫療服務合約」關系,但此糾紛屬於醫療損害責任性質。

「若案涉小寶已經死亡,被上訴人提供的資料有誤,給上訴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若小寶未死亡,被上訴人未將小寶交給上訴人,不管是醫護人員私人行為還是醫療機構行為導致小寶遺失,作為被上訴人的醫療機構,均有管理責任,被上訴人在事件中存在重大過錯。」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決書如是說。

黃秀娟一家三口,中間的家傑有一個雙胞胎弟弟。

在茫茫人海尋找一個生死未蔔的人談何容易。「這些年,我們把小寶稱為‘小雙’,我們是不會放棄尋找。大寶家傑已經透過派出所錄入了DNA,我也在社交網站上開通了個人號,透過直播的方式,播發尋親資訊。希望我們的呼喚‘小雙’能聽見,和我們雙向奔赴。」

來源 新快報(記者 李斯璐 潘芝珍 通訊員 王海麗)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責任校對 楊飏

主編 嚴雲

終審 編委 劉超

本文來自【春城晚報-開屏新聞】,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資訊公共平台提供資訊釋出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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