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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患兒納入哈爾濱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疾病保障範圍↘

2023-12-13育兒

為不斷改善哈爾濱市孤獨癥兒童生活狀況,有效減輕孤獨癥兒童家庭負擔,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出台了【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關政策的通知】(哈醫保發〔2023〕47號),自2023年10月1日起,將「兒童孤獨癥」納入哈爾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保障範圍。

經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或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具有康復適應指征的兒童孤獨癥患者,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及哈爾濱市孤獨癥兒童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範圍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康復治療, 發生的政策範圍內康復治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在三級、二級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康復治療醫保報銷比例為80%,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康復治療報銷比例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8萬元。0-6周歲兒童孤獨癥患者,門診康復治療周期原則上為一年,7-10周歲兒童孤獨癥患者,門診康復治療周期原則上為半年, 根據病情需要仍需繼續進行康復治療的,憑原認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再次啟動康復治療。此舉減輕了孤獨癥家庭的經濟負擔,促進了自閉癥兒童群體得到及時、科學、有效的幹預治療。

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至11月21日,哈爾濱市已有90名患兒申請認定兒童孤獨癥特殊疾病門診。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助力「點亮星空」,擁抱「星星的孩子」,立足「高起點、高標準」,努力踐行「為民醫保」宗旨,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創新舉措、攻堅破難,為自閉癥兒童的康復事業貢獻一份力量。

哈爾濱市孤獨癥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1.哈爾濱市道裏、松北區哈爾濱市醫科大學附屬第六醫院

2.哈爾濱市松北區哈爾濱市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

3.哈爾濱市南崗區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4.哈爾濱市道外區哈爾濱市第二醫院

5.哈爾濱市香坊區黑龍江省社會康復醫院

6.哈爾濱市道外區黑龍江省海員總醫院

7.哈爾濱市南崗區哈爾濱市南崗區曲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黑龍江省中醫醫院南崗區曲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8.哈爾濱市依蘭縣中醫院

來源:冰城+客戶端

記者:於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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