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湖南省隆回縣委原書記劉軍被公訴,被批「陽奉陰違」「漠視群眾訴求」

2024-10-24推薦

正義網記者10月2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日前,湖南省隆回縣委原書記、二級巡視員劉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劉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劉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軍 資料圖

長期在邵陽市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劉軍生於1972年8月,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農業推廣碩士,中共黨員,劉軍長期在湖南邵陽任職,曾任邵陽市隆回縣委副書記,隆回縣委書記、二級巡視員等職。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官方網站三湘風紀網2024年2月26日訊息,劉軍官宣被查。

正義網記者註意到,劉軍上一任隆回縣委書記王永紅於2021年卸任,據湖南省紀委監委4月15日訊息,王永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貫徹落實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長期接受「管家式」服務

據三湘風紀網7月31日訊息,劉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通報,劉軍背離初心使命,權力觀嚴重扭曲,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屬謀利;漠視群眾訴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規定幹預和插手執法、司法活動;貪圖享樂,長期接受管理服務物件提供的「管家式」服務;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權妄為,違規決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劉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邵陽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隆回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據最高檢9月12日訊息,劉軍已被決定逮捕。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李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