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一的第三場比賽,我們班一個前鋒,身高165,彈跳力超強,身體素質也不錯,堪稱mini版勞塔羅。
讓他穿足球鞋,他說我這身體素質用不著,普通運動鞋就行。
上半場三十多分鐘,角球,此人在門前擺出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淩空姿態想要騰空側鉤射門,俗稱雙飛射門。
這個姿勢應該迄今為止依然被很多人回憶。
此人是右利足,支撐腳在沙土地面上打滑了,右腳結結實實的抽中了對方門將面部。
門將當場就被救護車拉走了,眼底出血+視網膜脫落+鼻梁骨顴骨骨折,視力受損。
此人一共賠了對方門將26萬,那是2001年的26萬,門將休學一年。
然後此人就轉學了,在學校念不下去了,這一腳太有名了。
如果當時他聽我們的話,隨便穿一雙22塊錢的大博文,這種事兒應該不會發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