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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從前的NBA球隊不投這麽多三分球?

2024-02-19推薦

本質上是籃球技戰術的提升。

我建議你們可以去看看勝利時刻,湖人王朝崛起,裏面摻雜了大量的歷史資料,包括當時大家是怎麽打籃球的。

外圍傳導到內線,然後內線去得分,很少去打轉換,或者半轉換進攻,更別說現在主流的動態進攻,double drag,five out空間,等等。

以前大家就是占好位置,把球給內線,讓他去打,或者利用掩護,跑出空位,中投。利用對方失誤打快攻,都是少見的。

肌肉棒子互懟,野蠻,暴力,才是那時候的表現,根本不是你現在看的比賽。

醜陋,醜陋至極,所以當艾雲帶著極具創造力的,靈動的傳球出現的時候,才會帶來show time,大家才意識到,原來可以這麽打,還能這麽玩,而且這樣還能贏,觀眾還愛看。

所以說艾雲和布特為什麽被人推崇,因為人家拯救了聯盟,帶來了巨大的革新,開始讓籃球變得有意思。

每個歷史級別的超巨的誕生,都會引發籃球技戰術的革新。

光說喬丹是goat,是籃球之神,你不會知道他是口袋運球的發明者。

司機招牌是金雞獨立的投籃,你不會知道的是,現在聯盟裏最珍貴的球員就是像司機一樣的獨角獸,鉑金,馬爾卡寧,約基奇,切特,斑馬,都受到了司機的影響,原來大個子投籃也可以拿冠軍,也可以成功,不用非得黑粗硬才能贏球。

那麽多超巨的誕生,帶來了籃球技戰術的巨大提升,一步一步變成了現在的籃球。

當然,我們國家除外,我們還在打80年代,90年代籃球。

以前不投三分,是戰術沒有革新,也沒有合適的超巨誕生去引流潮流變革,現在推崇魔球,是因為數據告訴我們,怎麽樣才能贏,推崇三分戰術是因為,多投手的陣容,空間拉開了,動態進攻更好看,更高效,更容易贏球。

早期籃球是古典樂,一板一眼,大家站好自己的位置,做好份內的工作。

後來魔鳥爭霸時期的籃球是爵士樂,變的靈動,有韻律感,奔放,自由。

喬丹時期的籃球更像是搖滾樂,一次次的對抗沖擊,技戰術的革新就像是效果器搭配了電吉他,給人從未有過的體驗。巨星湧現的年代卻被喬丹統治,就像積遜是King of Pop一樣,喬丹就是那個無敵的王者。

現在的籃球投三分,就像電子合成器,可以進行演奏和自動編曲,任何風格的音樂都可以用它。現在連球隊位置都變得模糊,控球後衛在跑無球,鋒線在持球,中鋒在三分線外,或者說,模糊了位置感,簡單根據身高分後場前場,人人都可以擋拆持球三分,人人都可以跑無球,人人都可以持球,人人都可以發牌,可以下球進攻。主流代表,雷霆隊,爵士隊,魔術隊。

時代變了,我最討厭現在連球都不摸的一幫遺老,說自己當年看喬丹三連冠時期的籃球,覺得現在籃球不好看。

笑死,球盲加雲球迷。你可以去看cba,重現當年nba時期的對抗,連戰術打法都是那個時期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