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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鐵上抽根煙致列車降速被民警拘留,與朋友的旅行也泡了湯

2024-06-22推薦

「滴、滴、滴……」6月17日13時55分許,從長沙南站始發至成都東站的G2161次列車突然響起列車煙霧警報。

「300公裏每小時、280公裏每小時、230公裏每小時……」列車電子螢幕上的時速從300公裏每小時降至200公裏每小時,過程持續了近30秒。

「快!顯示煙霧報警是在5號車廂廁所,我們趕快過去!」警報響起後,列車長確定報警具體位置後一聲喊,和乘警長、列車員一起奔向5號車廂。

趕到5號車廂廁所門口時,只見廁所門縫都有煙霧溢位,一名旅客正緩緩開啟廁所門,廁所內煙霧繚繞,有些刺鼻。

「不是我抽的,不關我的事,我才進來上廁所,肯定不是我。」這名旅客見民警和列車員到來,趕緊推脫責任,準備「開溜」。

「不準走!你把你手心握的東西伸出來看一看。」乘警喝令道。

旅客極不情願地伸開手掌,裏面是一包煙和一個打火機,正打算繼續「狡辯」時,列車長從廁所裏把這名旅客還沒來得及沖走的煙頭拿了出來,跟旅客手裏拿的香煙是同一個品牌。

「就是他,肯定是他,我一直在廁所門口附近,就是他一進去廁所後,煙霧報警器才發起警報的。」旁邊一名熱心旅客也站出來指證。

「是我抽的,是我抽的,我承認錯誤。」這名旅客見藏不住了,只能乖乖承認。

「為什麽要在高鐵上抽煙?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乘警對男子進行詢問。

「我煙癮實在憋不住了,就偷偷跑到廁所抽了一根,誰知道剛抽幾口煙霧報警器就響了,我和朋友報了旅行團去成都,能不能不處罰我啊?」男子一臉委屈地說道。

「你的行為已經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我會將你移交至前方車站派出所進行處理,請你配合我在車上的調查取證工作。」乘警說道。

15時43分,列車終到成都東站時,這名吸煙男子被乘警移交給了成都東站派出所進行處理。

據了解,這名男子姓陳,今年56歲,這次跟朋友們報了旅行團去成都旅遊,後被處以了行政拘留5日,他的旅遊行程也因此泡湯,當他的朋友們在成都快樂旅遊的時候,他只能在成都某拘留所內度過。

鐵警提示,高鐵動車全列禁止吸煙,吸煙會觸發煙霧報警器,也會導致列車減速緩行,影響行車安全,嚴重的還會造成列車火災,危及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在動車上吸煙,鐵路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或行政拘留的處罰,還將被鐵路部門納入失信名單,180天內限制乘坐火車。如果吸煙導致列車發生火災等嚴重後果,吸煙者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蒲彥霖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