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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人投訴:商家又有新套路?最新回應

2024-03-17推薦

無期限理發10次,店面改換招牌了,店主說他們是新接手的,卡還認,但只能用到5月;

老店關門,新店有充值資訊,要使用余額必須重新充值;

按摩卡還剩9次,但店員不給市民預約了,因為她不願意額外再交1000元升級年卡……

近段時間,多位市民透過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預充值消費「套路」多、維權難,應有的權益還沒享受完,卻因經營者變更等各種原因無法兌現。

3月15日,長江日報記者多方走訪獲悉,部份市民反映的問題系商家溝通不當導致,已在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下得以解決。

按摩卡還剩9次不給預約了?

商家:可轉成消費金或申請退費

市民程女士反映,2023年3月,她在青山區江南春城小區一家燙染店參與活動,交2980元辦理「至尊年卡」,如果一年內做完36次肩頸按摩,年卡到期後,該店將於7個工作日內全額返現。

今年2月,程女士的年卡還剩余9次。當她聯系店員預約按摩時間,店員卻不回訊息、不接電話,不給她預約了。

「就因為我不願意額外再交1000元升級年卡。」程女士說,有次去按摩時,店員告知她再支付1000元可升級之前的年卡,再獲得14次按摩服務,但她沒有同意。

「不給預約我當然做不完,承諾的返現眼看要泡湯。而且這家店去年5月開始裝修了近兩個月,商家也沒有和我們協商年卡延期。」程女士感覺自己被「套路」了。

15日上午,記者前往程女士所說的燙染店。該店分為一樓的美發區和二樓的美容區,店內並未看到「至尊年卡」活動的相關資訊。

就程女士反映的問題,該店一位負責人說,去年他們確實和一家供應美容美發產品的廠家共同推出了「至尊年卡」活動,當時有五六名顧客參與。

「我們是按5到7天一次的正常頻率設計的活動,一般來說年卡期限內都能做完。」該負責人解釋說,原本按照約定,顧客交的錢是該店和廠家各收益一部份,活動結束後返現也是該店和廠家各出一部份。後因各種原因,廠家中途結束了這項活動。「如果仍然全額返現,等於我們完全承擔了人工成本和產品消耗。可能店員在和顧客溝通時有些情緒態度不好,所以讓顧客產生誤會。」

該負責人表示,「至尊年卡」對顧客的承諾仍然有效,一種方案是直接轉成2980元的消費金,顧客不需額外出錢即可在店內消費。另一種方案是向公司申請返現,「但這樣的話,可能會扣除已經產生的人工和產品成本」。

8次理發要在5月份前用完?

商家:不會過期仍可無期限使用

2023年11月,市民丁先生在洪山區東原啟城小區底商一家名叫「美創」的美發店充值300元,約定無期限理發10次。此後,他使用過2次。

今年3月3日他去理發時,發現店名變成了「亦婷美發」。店員稱,這家店他們是新接手的,以前的充值卡還能用,但到5月份就要過期。

丁先生辦卡時的「美創」,如今已經變成了「亦婷」。記者鄧小龍 攝

「那我不得一周剪一次頭發才能用完?」丁先生認為,商家是在用改店名「套路」欺騙消費者。

15日下午,記者找到了這家「亦婷美發」。其店內顧客較多,一些前來理發的居民還在排隊。

「市場監管局也向我們了解過情況,可能是顧客誤會了。」該店一位揭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亦婷美發」是今年1月接手了上一家名叫「思維空間」的店,至於「思維空間」是何時接手的「美創」,他也不清楚。但新店開業後,包括丁先生在內的老會員資訊都有記錄。

揭先生說,原「思維空間」的會員系統到今年5月就要過期,到時他們將無法檢視相關資訊。因此,該店開業後迅速將原系統裏的會員資訊重新錄入了自己的系統。「可能店員在和顧客溝通時沒有說清楚,讓顧客誤以為是5月份年卡就要作廢。」

他表示,「亦婷美發」的會員卡是按金額扣費,與丁先生的次卡模式不同。但只要丁先生之前充值的次數還沒用完,仍可繼續在該店使用。

會員轉讓後余額需另收費「啟用」?

市民:感覺像兩家提前商量好的

市民黃女士介紹,2022年7月,她在江岸區鯨魚空間運動遊泳中心(以下簡稱「鯨魚空間」)購買50次鍛煉卡。後經銷售員不斷推銷,她在2023年4月加錢升級成了兩年卡。

2023年底,鯨魚空間表示要閉店裝修,稱春節後會重新開張。但今年2月26日開張一天後,該店卻突然關門,人去樓空。而且在閉店期間,店內銷售人員仍在鼓動會員繼續充值。

鯨魚空間閉店,會員被轉至北田健身。記者趙家新 攝

15日中午,記者來到這家遊泳中心,看到大門緊閉,玻璃門上張貼了幾張告示和北田健身遊泳館(以下簡稱「北田健身」)4位元聯系人的微信二維碼。

告示上稱,原「鯨魚空間」會員轉讓到北田健身正常使用,因「北田健身」環境高端,需支付年卡手續費方能使用。根據之前不同價位的會員等級,年卡手續費300元起步。

不少與黃女士有共同遭遇的消費者建了個維權群。黃女士從群裏了解到,鯨魚空間在所謂裝修升級期間,將不少會員的課私下消除了。而現在北田健身只認系統裏的課時,她懷疑這是兩家提前商量好的做法。

北田健身店負責人介紹,之所以接收鯨魚空間的會員,是因為兩家店老板關系不錯,且鯨魚空間的會員也是潛在顧客,收取年費是因為自家店本來收費就高於鯨魚空間。

對此,黃女士質疑說:「說不定哪天北田健身又突然關閉,而鯨魚空間的老板再開一家類似場館,雙方‘互動’一下,就可以不斷‘割韭菜’?」

江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回復顯示,北田健身接收鯨魚空間會員截止到3月18日。如果有會員不接受「轉讓方案」,堅持退費,需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釋法

消費者無明確表示,

視為不同意商戶轉讓。

湖北謙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華律師認為,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形成服務合約法律關系,商家在收取消費者預付款後,就應承擔對消費者提供約定服務的義務。服務合約履行中,商家將其該履行的合約義務(如授課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實質上是一種債務轉移行為。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份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也就是說,商家在「轉讓會員」前,應當征得消費者同意。未經消費者同意,商家擅自轉讓其合約義務的行為對消費者不發生效力,消費者有權請求解除雙方之間簽訂的服務合約,並要求商家退還相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