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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縣果園被推平背後

2024-09-25推薦

近日,一起今年4月發生的拆除事件備受關註。事件發生在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任店鎮梨花莊園。果園負責人賈柯說,該縣一個重點專案需要占自家果園約6畝地,但家人在沒有收到通知和沒有補償協定的情況下,果園遭葉縣政府推平。

補償協定之所以沒有達成一致,核心矛盾源自補償標準的分歧。葉縣政府認為,該果園所占地類為耕地,根據縣裏面的相關條款規定,應按照零星果木補償,金額為18.8萬元。賈柯則認為,上述依據條款已在四年前作廢。自家果園的定性應該是經濟林,補償金額在250萬至300萬元。

葉縣縣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賈柯的果園是耕地,準確說是基本農田。經濟林的內容是賈柯單方面的看法,「在國家層面是不被承認的」。9月20日,平頂山市政府釋出訊息稱,當地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影片截圖:拆除現場。

為了重點專案落地

回憶起自己的果園被拆除那天,賈柯說,當時門口停著多個機械車輛及政府部門車輛,周邊道路被封鎖。任店鎮黨委書記王小紅問他們:「同意不同意拆除?」賈柯一家拒絕了。於是,王小紅說:「今天同意得拆,不同意也得拆。」之後,機械車輛破園而入。

數天後,葉縣常務副縣長胡煒哲在電話中告訴賈柯的父親,拆除當天自己在現場,拆除是為了重點專案落地。「我不只是針對你,我是因為重點專案在葉縣落不了地。」

重點專案是指當地計劃修建的葉縣至魯山高速公路專案,專案需要斜穿果園,占地面積約為6畝。

這是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的重要專案,同時也是平頂山市2021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專案。總投資約83.7億元,建設工期3年。也就是說,2021年開工的該專案計劃在2024年完成。

時任平頂山市副市長劉江曾在開工儀式上強調,全市各級各相關單位要樹立「專案為王」的意識,進一步簡化環節、壓縮時間,力爭以平頂山速度領跑全省高速公路建設進度。

賈柯說,暴力拆除的當天,沒有簽訂過補償協定、沒有法律手續,而且家人在事前沒有收到任何通知,這屬於「強拆」。但這一說法遭到了葉縣縣委書記文曉凡的否認,他在9月20日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此事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強拆。」

葉縣縣委宣傳部轉發給媒體的一份蓋有葉縣任店鎮政府公章的情況說明中也有對施工行為的定性,是由於親屬阻工,工作人員介入穩控疏導。

多輪談判

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此次拆除事件發生前,雙方曾針對果園的補償金額有過多輪談判。

2014年賈柯大學畢業後,從本地村民處流轉了26畝地,並在次年種上了黃金梨果樹,其後成立公司、註冊商標。經過數年的培養期,梨園在2020年進入盛果期。其間,果園先後獲得國家綠色食品認證和河南省「知名農產品品牌」認證。

然而,2021年,當地計劃修建葉縣至魯山高速公路專案,需要占果園部份用地。其後,雙方曾聘請第三方評估公司報價。賈柯說,評估公司按照河南省的經濟林補償標準,口頭告知果園方補償金額為319萬余元。但任店鎮政府對這一評估結果並不認可,認為根據相關規定,果園的定性為零星果木,應補償18.8萬元。「評估作廢了,也沒有出具正式報告。」賈柯說。

接下來是反復多次的談判。賈柯說,由於雙變異數額相距太大,他們始終沒有同意鎮政府拆除的提議。拆除事件的當天,談判的金額突然「加碼」。據賈柯稱,王小紅在進入果園後向家屬提出了100萬元的補償金額,自家還是沒有同意。

10天後,賈柯將葉縣縣政府起訴至平頂山市中院。他回憶,當時胡煒哲表示,希望賈柯撤訴,並承諾會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戶應得利益,自己會支持並抓緊推進補償到位。於是,賈柯和家人當庭撤訴。

賈柯說,自己其後提出最少補償150萬元的訴求。鎮政府也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在此基礎上進行評估確認。今年5月中旬,王小紅告訴賈柯,政府委托評估不按經濟林也不按零星果樹,走中間線,政府不給評估方設限、不封頂,盡量保障農戶應得利益,評多少賠多少。

然而,幾天後,王小紅向賈柯家人表示,已與指揮部請示溝通,接下來的評估還是按照之前說的零星果樹這一定性委托。多次談判又回到了原點。

土地性質如何確定?

不難看出,果園的定性是雙方拉鋸中的核心問題。

任店鎮政府的依據,是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檔平政【2017】33號【關於印發平頂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以下稱「33號文」)。他們認為,只有土地性質是林地的,才能認定為經濟林。由於賈柯果園是耕地流轉而來,不是林地,只能按零星果木進行賠償。

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農用地分為六類,當中包括耕地、園地和林地。換言之,這三種土地性質具有排他性,如果地類是耕地,就不是園地和林地。

但賈柯不這麽認為。他向【中國新聞周刊】提供的今年7月河南省司法廳回復給他的憑證稱,33號文中「只有土地性質是林地的才能認定為經濟林」這一條,早在2020年就已經作廢。

賈柯還說,任店鎮政府從始至終都是以「33號文」作廢的這一條來認定果園土地性質,即使獲得河南省司法廳回復後,鎮政府仍然不改最初的認定依據,「鄉鎮政府不按照省裏面的來,我們也不同意按照市裏面已經作廢了的來」。

賈柯主張果園屬於經濟林的依據是【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林與經濟林認定標準】,裏面提到,經濟林的標準包括造林樹種、密度、植被配置、經營措施等。梨樹確實是經濟林的樹種之一。

不過,長期從事土地資源研究的中國農業大學土地科學與技術學院副教授吳昭軍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當前雖然沒有清晰的法律依據來界定經濟林,但根據【森林法】,經濟林是森林的一種,用地屬於林地。

需要提出的是,賈柯所參照的【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林與經濟林認定標準】的前置條件是退耕還林工程。據葉縣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向【中國新聞周刊】確認,賈柯流轉的耕地並不符合這一條件。

此外,賈柯還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鄉鎮曾向其出示的一份國土「三調」結果顯示,自家的梨園被認定為果園,「果園上面種植的經濟作物自然是經濟林」。

資深林業人士孫久靈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園地屬於一級地類,果園是園地的二級地類(指種植果樹的園地),其地類不是耕地,也不是林地。孫久靈進一步指出,園地目前沒有經濟林這個概念。也就是說,經濟林的相關政策能否適用園地上的果樹,目前沒有明確政策。

事實上,此前平頂山曾經出現過十分相似的土地性質認定案件。2010年,平頂山市舞鋼市建新村村民李某在承包地上種植了獼猴桃。六年後當地啟動高速建設專案,李某主張按照【河南省林業廳關於調整國家建設征收占用土地上經濟林補償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森林法】的相關規定,依據經濟林標準進行補償。

但當地政府根據國土調查和實際土地性質,認為李某的獼猴桃園是園地,而非林地,因此不適用於經濟林補償標準。

雙方就補償標準沒有達成一致意見。2018年,獼猴桃園遭到強制清理。李某提起訴訟,案件先後經平頂山市中院和河南省高院審理。河南省高院指出,經濟林的認定應依據【森林法】及林權證的相關記錄。由於李某的獼猴桃園位於耕地上,按照【土地管理法】,耕地不能認定為經濟林。同時,耕地保護政策明確要求不能在耕地違規造林。因此,耕地上種植果樹不能按照經濟林標準進行補償。

基本農田為何能栽十年果樹?

賈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畢業後返鄉種梨,「沒有享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支持,如今精心培育剛剛進入盛果期的果樹也被毀了」。賈柯說,果園前四年幾乎是純投入,原本指望接下來30年盛果期能為自己帶來回報。

賈柯希望當地追究暴力拆遷行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另外,他希望能按照河南省林業局頒布的經濟林補償標準,依法賠償梨園遭受的損失。

但葉縣縣政府辦公室前述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果園的土地性質不僅僅是耕地,而且還是基本農田。但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為何梨樹能種植達十年之久?

根據規定,監管的責任在縣級以上政府。擅長土地案件的廣東祈福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銳對【中國新聞周刊】直言,二十多畝耕地被「非糧化」,暴露出當地政府監管不力。

葉縣縣政府辦公室前述工作人員稱,對此不太清楚。事件引發關註後,平頂山市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記者:解雪薇

編輯: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