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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住房公積金,鄭州釋出重要通知

2024-05-31推薦

今日,「鄭州住房公積金」釋出「關於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自2024年5月17日起實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按照原有關規定執行。

擬認購鄭州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以下簡稱「市內五區」)新建預售商品住房,同時符合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包括買受人、配偶及共有人,以下簡稱「購房職工」),可以按照下列流程委托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1

約定預提金額

購房職工結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與開發企業約定住房公積金預提金額;開發企業出具【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意見書】(見附件)和【交款通知書】。

2

辦理預提手續

購房職工持個人有效證件、【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意見書】和【交款通知書】,到鄭州市區各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公積金分廳辦理預提住房公積金手續;公積金中心出具載明金額的【住房公積金預提確認單】(以下簡稱「預提確認單」)。

3

報送付款資訊

開發企業持【預提確認單】向監管銀行報送首付款支付資訊;監管銀行透過人工或聯網方式將【預提確認單】載明的金額作為購房首付款,向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報送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資訊。

4

簽訂購房合約

開發企業依據【預提確認單】及其他相關材料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約】,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進行稽核備案,並向大數據平台推播購房合約備案資訊。

5

劃轉預提資金

公積金中心收到購房合約備案資訊後(暫由開發企業或買受人持【預提確認單】和合約備案資訊到鄭州市區各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公積金分廳辦理),將【預提確認單】載明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對應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6

報送到賬資訊

監管銀行向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報送資金到賬資訊(到賬資訊應當與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資訊一致)。

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