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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報!杭州姜某某,刑拘

2024-05-28推薦

近日

杭州淳安警方

以涉嫌高空拋物罪

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

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5月20日淩晨

家住杭州市千島湖鎮

新安大街的姜某某點了外賣和酒

喝完酒後與女朋友

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情緒激動

因姜某某住在沿街樓房

從窗戶看到樓下的商鋪還在營業

有幾個店員坐在門口閑聊

為了發泄內心的情緒

將喝完的2個空酒瓶

砸向店員旁邊的人行道

雖然已是淩晨時分

但除了店員

人行橫道仍有行走的路人

都被眼前這突如其來

砸碎的酒瓶驚到了

在幾人擡頭尋找砸酒瓶的人時

姜某某再次將一瓶酒砸向人行道

店員立即報警

千島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後

立即趕往現場

酒瓶的碎玻璃仍在人行道上

經報警人和路人指認

民警確定高空拋物嫌疑人所住的樓層

當民警敲開姜某某的房門後

其女朋友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姜某某因情緒激動明知

樓下有人的情況下將酒瓶拋下

在女朋友勸阻過程中

不但不聽勸阻還毆打了女朋友

並繼續將一瓶未喝的酒拋下

姜某某被民警傳喚到派出所

待其情緒冷靜後

他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並意識到自己不理智的行為

對他人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慶幸當時拋下酒瓶未砸到店員和行人

刑拘!

姜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的規定

涉嫌高空拋物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高空拋物不是小事!

為遏制「從天而降」的傷害

2021年3月1日起

高空拋物入刑

警方提醒

高空拋物事關市民人身安全,大家要充分認識高空墜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墜物。

1、嚴禁人為故意高空拋物,謹防意外導致高空墜物;

2、及時清理陽台、窗台上容易被風吹落的物品,以免發生高空墜物等意外;

3、定期檢查高樓外立面安全,做好巡查維護工作;

4、嚴禁高空拋擲煙蒂等燃燒物,嚴防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