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9月2日通報,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陳德美涉嫌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對陳德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4年8月1日,據「廉潔上海」微信公眾號訊息,經中共上海市委批準,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陳德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德美身為國企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兒子經商辦企業情況及本人實際持有的股票,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政商關系「親」「清」不分,長期接受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兒子開展經營活動、為妻子吸收存款提供幫助;違反工作要求,幹預和插手下屬企業經營活動;接受色情服務,家風不正;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靠車吃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兒子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商品,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陳德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德美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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