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央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釋出【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指出,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商用傳統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商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5%;二手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為7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人民銀行、原銀監會2017年發文規定,自用傳統動力汽車、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分別為80%、85%。值得註意的是,【通知】將這一比例調整為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貸款最高發放比例可達到100%,即按所購汽車價格全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