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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骨灰被灑向大海,老太太將兒媳、孫女告上法庭

2024-03-28推薦

白發人送黑發人,已是人生之大不幸,但遭此打擊的八旬老人潘老太太,所受的心靈傷害遠不止於此,本來她失去兒子已經傷心,但兒子的骨灰在她未知的情況下被海撒進行了海葬,這讓老人連祭祀的心願都無法實作了,日前,這起因家庭內部糾紛引發的民事案件在法院終於落下帷幕。

潘老太太今年已是88歲高齡,她的三個子女中,次子喬二於2017年去世。現在的問題是,兒子去世了,作為母親的潘老太太想祭祀都不能,因為兒子的骨灰已被海葬。

按照喬二的遺願,喬二的妻子、女兒還把喬二的眼角膜無償捐獻了,這一點也是潘老太太不知道的。

潘老太太表示,兒子的後事以及捐獻器官,沒有人告訴她,直到現在她才得知,感到極度悲痛和憤怒。老人要求孫女和兒媳公開道歉,並對其造成的精神損失給予補償,索賠精神損失費50萬元。

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圍繞「家庭成員在處理親屬後事時是否需要征得其他成員同意」等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家庭成員在處理親屬後事時,應尊重其他成員的意見,但喬二妻子和女兒的行為並未構成對潘老太太人格權的嚴重侵犯。

庭審中的另一焦點是,器官捐獻是社會公認的善舉,到底誰擁有器官捐獻的權利。

法院認為,器官捐獻過程符合相關規定,不構成侵權,海葬的方式也不構成侵權,但二被告未及時將安葬方式、安葬地點告知老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潘老太太對次子的祭奠權,該行為構成侵權。

在綜合考慮了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雙方的情感因素後,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此案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家庭成員間權利義務、後事處理以及器官捐獻等議題的廣泛關註。專家指出,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家庭成員在處理類似問題時應更加重視溝通和協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傷害。

記者:王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