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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旬房東持續騷擾年輕女租客,半夜還要強行進門?法院:房東賠100元

2024-09-30推薦

小管沒有想到

自己好心幫助房東操作手機

竟被誤會為「對他有意思」

隨後還多次被騷擾

甚至最終「抑郁發作」……

好心助人卻被房東誤會

小管是一名獨自租住在上海某小區的「80後」女租客。

2022年,居住在同一小區的房東老李想加入小區業主群,但因為已年過六旬,不擅長操作智能電話,於是向小管請教。

小管當時處於居家辦公狀態,便同意了老李偶爾上門請教智能電話操作的舉動。不料,小管的善意卻遭到老李的誤解,老李認為小管對其有意思,經常要求上門和小管面聊。

而當小管發現,房東老李給她發來的資訊,已超出了請教智能電話套用的範疇後,便減少了對老李的回復並行微信斥責老李的舉動。誰知,此舉引發了老李的不滿。

感到冷落的老李,多次要求在夜晚獨自進入小管的房間檢視房屋。

此外,老李開始發微信指責小管多次勾引他,並對小管的交友情況進行了惡意猜測。

2022年8月,老李認為自己發現了小管帶他人共同租房的跡象,發資訊要求小管履行一人租房的承諾。某天近21時,老李再次來到出租屋,要求進入房間檢視是否漏雨。小管提出,希望老李在白天且有第三方在的情況下進入房屋,卻被被老李拒絕。見老李執意要進入主房間,小管最終選擇報警求助,並在當晚搬離了出租屋。

法院判決賠償100元

搬離租住的房子後,小管發現自己仍會持續出現睡眠差、夜間不敢關燈、心悸等情況。於是到某醫院就診。就診記錄顯示,小管因持續被房東騷擾,會緊張,老是覺得有敲門聲,診斷結果為「抑郁發作」。

身心受損的小管,將老李訴至了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數千元。

上海法院指出,公民的人格權益受法律保護,因過錯造成他人人格權益受侵害的,行為人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房東老李無故指責租客小管勾引他,卻無相應證據能夠予以證明。在小管回應較少的情況下,又指責甚至辱罵小管,其行為明顯帶有不良的情緒和私意,在相當程度上騷擾了租客小管的私人生活安寧。

特別是2022年8月,房東老李要求在夜間進入小管房間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作為單身獨居女性,小管完全有理由拒絕老李的要求,其提出的在白天有第三方在場的情況下檢視房屋的想法,為合理主張。

綜合判斷房東老李當時的行為,足以導致小管情緒異常,進而造成身心健康受損。因此,小管認為房東老李構成健康權侵權責任並賠償其醫療費的主張,法院予以支持。但由於小管未能提供首次就診病例,不能排除其自身原有精神類癥狀的情形。因此,法院酌情判令老李賠償其中的100元。

至於誤工費問題,小管自認誤工是為了與老李解除租房合約時發生的,與其健康受損無關,因此法院對小管要求房東賠償誤工費的請求,未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老李向小管賠償醫療費100元。一審判決後,房東老李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本案經二審維持原判。

綜合新聞晨報、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