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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賺5億不分紅?上交所出手

2024-04-16推薦

14日晚間,吉林高速釋出公告稱,於1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監管問詢函】。

吉林高速在公告中表示,將根據上交所的要求回復問詢函,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問詢函顯示,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年度實作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89億元、0.99億元、3.18億元、3.94億元、5.46億元,連續五年盈利、連續三年盈利增長,但現金分紅比例僅分別為0、0、10.18%、0、0,僅2021年度低比例分紅3240.95萬元。公司連續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公司稱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於公司日常營運發展、投資、償還債務等。

截至報告期末,吉林高速資產負債率17.96%,連續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為26.35億元,連續多年增長;期末貨幣資金余額達15.13億元。

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

結合近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貨幣資金余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多年不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閑置的情況;

詳細列示留存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劃,包括具體營運資金預算、償債安排、對外投資的具體方向等,充分說明相關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說明公司是否為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為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采取的切實有效的措施。

問詢函還稱,公告顯示,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對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投棄權票。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說明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投棄權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贊成票的詳細理由,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存在溝通分歧,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請全體董事就是否勤勉盡責發表明確意見。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表示,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請吉林高速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並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於投資者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就現金分紅事項及時回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增強現金分紅的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

據了解,吉林高速近日披露的關於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稱,公司2023年度實作合並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約為5.46億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約21.51億元,減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約4741.9萬元,累計年末可供分配利潤約為26.5億元。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透過,擬定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值得註意的是,吉林高速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顯示,此項議案劉先福董事投棄權票,理由是建議公司在滿足長遠發展資金需求的同時,也應考慮股東的即期現金回報要求,制定現金分紅方案;林建忠獨立董事投棄權票,理由是,公司在保持穩健發展的情況下,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建議2023年按照監管要求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當的現金分紅方案。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高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從事高速公路、橋梁等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經營和管理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收費公路的投資、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

轉自:中國經濟網微信綜合吉林高速公告、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