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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充電樁裝在鄰居家的外墻上?近百萬維修資金去哪兒了?

2024-09-21推薦

社區無小事,事事關民生。每一個和社區有關的民事糾紛,都直接關系到社區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質素。法官們透過案件調查和實地走訪,從「個案審理」到「社會治理」,從「化解矛盾」到「提前預防」,努力為居民們營造和諧、穩定、美好的社區環境。

由充電樁引發的鄰裏糾紛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山區人民法院)的法官來到一處居民小區,為一起涉及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排除妨害案件進行實地調查。

住在一樓的楊老伯是這起案件的原告。2019年上半年,他發現六樓鄰居曲先生把新能源車充電樁安裝在了自家臥室的外墻上。楊老伯認為,充電樁如此安裝存在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到了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他多次嘗試與曲先生溝通,對方卻不予理睬。2024年4月,楊老伯狀告曲先生要求對方拆除充電樁。金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楊老伯認為,曲先生將充電樁裝在他家外墻,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對此,被告曲先生則表示,他安裝前向相關部門送出了【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登記證明】,還曾向物業報備,整個安裝過程合法合規。

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審法官周惠告知原被告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築物外墻屬於業主共有部份,業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因此,被告未經該樓棟的其他業主同意,不能擅自安裝充電樁。考慮到盡可能維護雙方的權益,法院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並在征得相關部門、人員意見及結合小區現有充電樁實際安裝情況等基礎上,達成調解協定,約定曲先生將涉案充電樁遷移至樓棟旁綠化帶中,離樓棟外墻1米以上。

這起個案雖然得到了妥善解決,然而法官在調查時發現,因新能源汽車充電引發的矛盾糾紛在老舊小區並不少見。以楊老伯和曲先生居住的這個老小區為例,停車位只有200多個,但需求在500輛以上,圍繞停車充電產生的矛盾頻發。

針對小區的停車混亂情況,金山區人民法院首先向涉案小區的物業公司制發了司法建議,希望對方能夠明晰職責,加強對安裝充電樁的全流程稽核監管,完善小區車位管理機制。

在對相關部門的走訪中,法官還了解到,對於小區共享充電樁的建設,發改委等部門已經出台了相應的扶持政策,老舊小區可以透過建立共享充電示範小區,來獲得政府的相應補貼。法官將了解到的扶持政策反饋給了涉案小區,並積極協助他們推進共享充電示範小區的建設。

為了幫助更多老舊小區改善停車充電存在的困境,金山區人民法院也向屬地街道發出了司法建議:建議屬地街道全面掌握區域內新能源車輛充電樁實際安裝需求和安裝條件,可以聯合發改委、國家電網等職能部門,共同推進小區充電車位建設方案,以及私人充電車位共享等制度。

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議後,屬地街道也立即行動起來,將解決「充電難」問題納入「辦實事、解民憂」的重點工作範疇。截至2024年8月,已對5個住宅小區的共享充電樁建設專案進行了申報,全年計劃新增電動汽車充電樁33個。同時,在部份小區探索試點私人充電樁共享專案,希望能夠盡快緩解老舊小區停車充電難問題。

近百萬維修資金的去向

小區維修資金由小區業主共同籌集,和全體業主的利益息息相關。然而,普陀區某小區的維修資金卻成了一筆「糊塗賬」。由於維修資金不足,付不出工程款,小區業委會和業主大會還被工程方告上了法庭。

負責小區滲漏水維修的防水工程公司表示,小區業委會和業主大會欠了他們近五年48萬多元的維修工程款。而小區業委會和業主大會卻說,小區維修資金的賬戶已經支出了近百萬用於滲漏水維修專案。雙方各執一詞,小區維修資金到底去哪了?2024年5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二審案件。

法庭上,上訴方業委會提出,防水工程公司是前任小區物業挑選的,工程款的結算也在他們之間進行,不應當由業委會來承擔付款義務。對此,防水工程公司拿出了房屋修理養護任務單等單據,他們認為單據上有業委會時任職責人員的簽名確認,足以證明維修是經過業委會確認的。而小區的前任物業公司也作為案件第三人出庭表示,物業不過是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每次動用維修資金都必須經過業委會稽核確認。

業委會提出,從2017年至2019年,物業相繼從小區維修資金裏支取了近一百萬,用於滲漏水維修。業委會還發現,由於前任業委會管理混亂,部份單據裏有許多顯而易見的不合理之處,比如部份維修缺乏相關業主的表決,部份表決記錄沒有達到法定要求等。「這個案子涉及2017年到2021年,期間沒有業委會決議,我認為我們的業委會和物業都出現了問題,所以說很多事情現在真假難辨。」現任業委會表示。

在法官的指導下,業委會在維修資金平台上查詢到,2017年至2019年1月,業委會、業主大會已經從維修資金中支付了工程款90多萬元,遠遠高於這家防水工程公司自認的48萬元收款金額。在此之後,涉案小區的賬戶則沒有任何款項支出。

由於物業公司和防水工程公司均無法對2017年至2019年1月已支付的款項作出合理解釋,法院對防水工程公司提出的2019年前的工程款不予支持,最終判決由業委會、業主大會支付防水工程公司工程款19.5萬余元。

案件塵埃落定,不過在這起案件審理中,法官也發現了維修資金支取不規範、業委會對維修資金監督不力等問題。在走訪涉案小區業委會以及市物業管理事務中心後,法官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司法建議:建議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力度,構建警示清單,將多次違規支取維修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列入警示清單;並加強對業委會成員的培訓,促進其合理、合法、合規地使用維修資金,同時建議業委會引入具有法律、財務等相關專業技能的業主誌願者協助業委會工作。

來源: 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