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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說在心上求理,朱熹說在物上求理,你聽誰的?|大心學26

2024-07-03國風

【專欄簡介】大心學的內容包括陽明心學、慧能心學、老子心學、克氏心學、稻盛心學、聖吉心學。 我們的人生面臨各種挑戰,大師們為我們揭示了 心靈運作的障礙 ,提供了 心靈轉變的方法 ,給了我們 應對挑戰的智慧 。

中國人歷來註重講理,講天理良心。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理從哪裏來,從何處求理?成了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王陽明說在心上求理,朱熹說在物上求理,你聽誰的?

【大學】相傳為春秋末期曾子所作,和【中庸】【論語】【孟子】並稱「四書」。 「大學」的含義有兩種:一是「博學」;二是「大人之學」。古代兒童八歲上小學,主要學習「灑掃、應對、進退、禮樂射禦書數」之類的文化課和基本的禮節。十五歲後可進入大學,開始學習倫理、政治、哲學等「窮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學問。兩種含義雖有明顯的區別之處,但都有「博學」之意。

【大學】提出了「三綱領八條目」。 「三綱領」(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是儒家追求的修心治國的目標,「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儒家遵循的修心治國的方法。

對於「八條目」的邏輯關系,【大學】指出,「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

對於「致知在格物」這句話,王陽明和朱熹作了不同的解讀,得出了不同的結論。朱熹的結論是在物上求理,王陽明的結論是在心上求理。

1.朱熹 的 結論 :在物上求理

對於「八條目」的具體含義,【大學】對「誠意」以下各章都有說明,惟獨對於「致知格物」未作解釋。朱熹認為此處乃系闕文,為其作了【補傳】,原文如下:

「所謂 致知在格物 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 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 ,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時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朱熹認為,所謂「 致知在格物 」,講的是求理的途徑,在於「即物而窮其理」。 即物窮理的基本步驟如下:

第一步是 接觸「天下之物」,求「眾物之理」。 朱熹說,「格,至也。物,猶事也」。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一草一木、一昆蟲之微,「亦各有理」。 用力久了,「眾物」的表裏精粗都看到了,「眾物之理」也都明白了。

第二步是由 「眾物之理」類推,求「聖人之理」(聖人做事的道理,天理)。 朱熹說,「致,推及也。知猶識也。推及吾之所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格物非欲盡窮天下之物,但於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 」;「事父母,則當盡其孝;處兄弟,則當盡其友,如此之類,須是要見得盡。若是一毫不盡,便是窮格不止 」。 朱熹告訴我們,求理要「窮格不止」,「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即是可 由「眾物之理」類推,求「聖人之理」。

第三步是 堅持按「聖人之理」做事,可達至「修齊治平」 。能「即物窮理」,知「眾物之理」 ,知「聖人之理」,並按「聖人之理」做事, 即可修身,並由修身而達至齊家治國平天下。

問題在於,朱熹 混淆了「眾物之理」 與「聖人之理」的區別 ,他以為,由草木昆蟲的 「眾物之理」 可以推及 「聖人之理」( 天理),其實是做不到的。王陽明曾經按照朱熹的學說去做,格竹窮理。他搬了一條凳子坐在院子裏,面對著竹子「 窮格不止」, 想了7天,結果理沒有求到,自己卻病倒了。

物理學家丁肇中認為,致知格物講的是 求物理,求知識 ,而不是求天理。他說,在中國傳統教育裏,最重要的書是「四書」。「四書」之一的【大學】裏這樣說:一個人教育的出發點是「格物」和「致知」。就是說,從探察物體而得到知識。用這個名詞描寫現代學術發展是再適當也沒有了。現代學術的基礎就是實地的探察,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實驗。

2.王陽明 的 結論 :在心上求理

王陽明認為, 【大學】中的「致知在格物 」,講的不是朱熹所說的「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而是「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王陽明被發配到貴州龍場,一直在思考,聖人處於此境,會怎麽做,會遵循什麽樣的道理去做。有一天半夜,他突然開悟,高興得跳起來說,「我知道了」, 「 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 」。意思是, 聖人做事所遵循的道理,我的天性已具備了,以往求理於事物是錯誤的。

隨後,王陽明又提出,「虛靈未昧,眾理具」,「心即理」,「此心在物則為理」,「此心發於事父即是孝,發於事君便是忠,發於交友治民便是信和仁」。 「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王陽明主張 在心上求理, 基本步驟如下:

1)在心上用功,去私欲存天理 。常人之心有良知也有私欲,良知往往被私欲遮蔽而不明。因此,要在心上用功。 王陽明 說,去除私欲是良知,良知在物是天理(心在物則為天理)。良知用於事父則為孝,用於事君則為忠,用於交友則為信,用於治民則為仁。孝、忠、信、仁皆是天理。在發見這些天理時,將這些天理保存在自己的內心,即是存養天理。

2)致良知於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王陽明 說,「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即是「 致良知」。心即理,良知的發用即是天理,故說「 良知之天理」。 他認為, 在意念著處,在迷於貨、迷於色、迷於名、迷於利時,能用良知、天理為準則,對見物而生的念頭加以覺照,分清善惡,為善去惡,即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用自己的良知覺照自己見物而生的念頭,分清善惡,是「以心照物」。依著良知的判斷實實落落去做,善者存,惡者去,是「隨心而動」。

3)堅持致知格物,追求修齊治平的境界。 王陽明說,「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意思是說,正心、誠意、致知、格物,都是為了「修身」,能堅持修身,才能達至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境界。

總而言之,朱熹提出「即物窮理」,認為理在物上,因此求理於物。王陽明提出「吾性自足」,「心即理」,「心在物則為理」,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認為 理在心上 ,因此 求理於心 ,要求弟子們「只在此 心上用功便是」 。

「大心學」的其它內容,將在後續文章中一一展開,有緣者可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