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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的沿革和地名的由來

2023-12-13文化

文/陳先樞

秦漢時瀏陽屬臨湘縣(今長沙)。何時置縣,尚無確考。明嘉靖【瀏陽縣誌】稱,置於三國吳太平二年(257)。清康熙至同治各誌只泛言三國吳置,均無具體年份。【三國誌•吳誌•周瑜傳】載東漢建安十四年(209),孫權拜周瑜為偏將軍領南郡太守,以瀏陽為其四俸邑之一。瀏陽之名最早見於此處,比吳太平二年早48年。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黃徽所纂【瀏陽鄉土誌】斷言置縣「必始於是時」。置縣時,因縣城在瀏水北岸,而古人以北面為陽,南面為陰,遂以瀏陽為縣名。

瀏陽最先曾叫劉陽。據【三國誌•吳書】記載:「權拜瑜偏將軍,領南郡太守。以下雋、漢昌、劉陽、州陵為奉邑,屯據江陵。」【晉書】也記載「長沙郡」統縣十,「劉陽」是其一。最有力的證明是文物的佐證。長沙走馬樓出土的三國吳簡是三國東吳關於長沙地區的檔案文書。木牘【右郎中竇通舉謝達為私學文書】中就出現了「長沙劉陽謝達」字樣,反映的應是置縣之初的客觀情況。據專家披露,「劉陽」之名僅在吳簡壹、貳、三中就出現30多次,而且還有「劉陽侯」和「劉陽縣」。這不但說明「劉陽」為地名,而且可以肯定是縣級政區。

舊誌據此斷言,瀏陽之瀏原無水旁。世代相沿,似成定論。但瀏陽河在北魏酈道元著【水經註】中載為瀏水。為何會有「劉陽」之稱,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因舊籍中屢有用同音字寫地名的現象,如【晉書】記載「長沙郡」統縣十,「劉陽」是其一,但在有的人物傳中也用了「瀏陽」,同一誌書出現兩種寫法。清道光十七年(1837)出版的【歷代地理韻編今釋】,在「劉陽」條下註雲:「瀏陽之訛」。也就是說,【晉書•地理誌】等中的「劉陽」,實為誤寫。後人修誌以訛傳訛,遂有「劉陽」改「瀏陽」之說。另一種原因是瀏河在三國以前可能就叫劉河,漢字演化規律常在把河流名的漢字加水旁,劉字加水旁便成了瀏字。瀏,清亮也。如果不是劉河,那麽「劉陽」就不好解釋。這樣的例子,其他河流也存在,如湘西有條㵲水,原名即為舞水。

到南北朝時,典籍中再也沒有出現「劉陽」。【宋書】載州郡「長沙」所領縣七,「瀏陽侯相」是其一;【南史】卷五十四載「瀏陽公大雅字雲風,簡文第十二子也」,劉旁均有水。「宋」「齊」「梁」「陳」及以後各代均為「瀏陽」

在為周瑜俸邑時,瀏陽隸屬關系不詳,黃徽【瀏陽鄉土誌】以周瑜既為南郡太守,其俸邑瀏陽當屬南郡。建安十五年(210),魯肅繼周瑜,置漢昌郡,為太守,四俸邑依舊,此時瀏陽當屬漢昌郡。建安二十二年(217)呂蒙繼魯肅,奪得荊州,長沙郡為吳所有,於是廢漢昌郡,瀏陽屬長沙郡。隋開皇九年(589),改臨湘縣為長沙縣。隋大業三年(607)廢瀏陽,並入長沙縣。唐景龍二年(708)復置瀏陽縣。元元貞元年(1295)升為州。明洪武二年(1369)復降為縣。

宋元時,全縣有75個都。明代,ll0戶為一裏,城區叫坊,郊區叫廂。全縣原編75裏3坊。明嘉靖十一年(1532),行「倒甲法」,將逃絕戶之田歸於存戶,全縣存48裏2坊,其中東鄉20裏,南鄉7裏,西鄉6裏,北鄉l5裏,城區2坊。清康熙十九年(1680)縣誌載,全縣原編都44,外加坊廂都6,共50個都,每都10甲,共500甲。其分布為:東鄉l都l甲至l2都5甲,南鄉l2都6甲至l7都10甲,西鄉l8都1甲至27都4甲,北鄉27都5甲至44都10甲,坊廂45都1甲至50都10甲。清同治【瀏陽縣誌】載,康熙三十年(1691)增加7個都,雍正十一年(1733)又增6個都,並原都共63個。

在長沙為長沙郡,為湘州,為潭州,為長沙府時,瀏陽均為其屬縣。民國元年(1912),瀏陽屬長寶道。三年更道名為湘江道。七年更道名為湘東道。民國十五年(1926)起,瀏陽屬第一行政督察區,並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成為督察專員公署治所。1949年7月19日瀏陽解放。8月瀏陽屬長沙專區。1952年9月長沙專區更名湘潭專區,l968年又更名湘潭地區,瀏陽隸屬關系均未變。1983年2月,撤銷湘潭地區,瀏陽縣回歸長沙市管轄,是年7月正式接管。1993年1月,撤銷瀏陽縣,設瀏陽市(縣級),由長沙市代管。

摘自【訪古湖湘集】,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