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賈母內定的孫女媳婦兒?
按照我們之前的研究,林黛玉之所以進賈府,其實是和林家有約定,而且極有可能是在賈敏活著的時候就定好了。
林如海年逾半百卻沒有子嗣,作為正妻的賈敏肯定是很著急的,因為即便林如海不追究她的不生養,但不能生兒子也是在「七出」之條的,她少不了會有心理負擔。
所以,不管是林如海還是賈敏,在這種年紀,肯定要為子嗣的問題擔憂,而五十歲生兒子顯然是不太現實的。
這種情況之下,常規的做法有兩種, 一種是從族內其它子弟中過繼,另一種是招贅一個上門女婿。
但是,以上無論哪一種,都不是林如海夫婦的最優解。
原因很簡單,【紅樓夢】開篇的時候,林黛玉剛剛五歲,而林如海和賈敏身體都不好,搞不好哪天就會撒手而去。
因為林家人丁單薄,林如海夫婦去世以後,林黛玉就成了沒人照顧的孤兒。這種情況下,不管是過繼還是招贅,林家的財產都會落到外人手中,到時候根本沒人能保障林黛玉的利益。
對於賈府來說,這同樣也是不能接受的,因為賈敏出嫁的時候,正值賈府最鼎盛的時候,她帶走的嫁妝恐怕至少也得幾萬兩銀子,這部份錢是屬於賈敏的私產。
如果林家過繼或招贅,那麽這部份財產就會被繼承,也同樣會落到外姓人手中。
基於以上的考慮,賈敏選擇了第三條路,即和自己的娘家賈府聯姻。【紅樓夢】創作的時代背景,是在清朝乾隆年間,歷史上正是在乾隆年間出現了 「兼祧」 的繼承制度——即讓一個家庭兼祧兩門香火。
所以,賈敏的計劃是, 讓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然後他們兩人所生的孩子,選出一個來承繼林家的香火,同時繼承林家巨大的家產。
這樣一來至少有 三個好處 :
第一,賈府是自己的娘家,而且賈政和賈敏的關系應該很好,賈敏又是賈母最心疼的女兒,這樣可以保證林黛玉有人照顧,不至於一個人孤苦伶仃。
第二,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為林家的繼承人,從血脈上來說,是和林家最親近的。
第三,如果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繼承人,那麽林家和賈家的財產就不會落到外姓人手中,而是順理成章留給了林黛玉和賈寶玉。
這樣的選擇,林如海自然是支持的,所以甲戌本第三回標題為: 「榮國府收養林黛玉」 , 「收養」二字就透露了林黛玉並非一般的投親。 相關的證據有很多,我們前面的文章已經論證過,這裏就不再贅述。
本來一切都很順利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生活在一起,一直都是非常的融洽,而賈母也在有意的讓她們兩人親近。可是,薛寶釵一家的到來,打破了這種融洽的關系。
薛寶釵上京選秀女,後來選秀女失敗,薛姨媽便打起了寶玉的主意,而且炮製出了 「金玉良緣」 的說法。
賈母自然不會支持「金玉良緣」的說法,一來有和林家的約定在先,二來薛家和賈府的門第也不般配。
小說中,賈母似乎從來也沒有明確的對玉釵配表示反對,但實際上,文中至少有 四次 ,賈母委婉的表示了對薛寶釵的拒絕。
第1次
第一次是在第三十五回,在寶玉挨打以後,薛姨媽前往探望。賈母說道:
「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全不如寶丫頭。」
這話初看是在贊揚寶釵,可如果仔細想想就會發現不對,榮國府的四個女孩,指的自然是元、迎、探、惜四春。
可此時的元春已經是皇帝的寵妃,賈母這麽老成的人,不可能拿她跟寶釵比較,更不會說元春比不上寶釵,這是大逆不道的言論,聰明睿智的賈母不可能不知道。
賈母的這句話,一共提到了五個女孩兒,分別是 「我們家四個」 和寶釵,而榮國府總共就五個女孩兒。除了榮國府的迎春、探春、惜春以外,就剩下了林黛玉和薛寶釵。
所以,賈母口中「我們家四個女孩兒」,指的只能是三春和林黛玉,這樣一來賈母的意思就很明確了,她其實是在告訴薛姨媽:
黛玉才是我們家的人,寶釵終究是外人,不要再作他想。
這樣的表達方式,非常符合賈母這種貴族夫人的氣質。所以這個話是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誇贊寶釵,第二層是 否定了寶釵作為孫子媳婦的人選,否定了薛姨媽聯姻的想法。
薛姨媽聽到這話後,忙笑著回應道:
「這話是老太太說偏了。」
所謂「說話聽聲,鑼鼓聽音」,薛姨媽顯然聽懂了賈母說話的含義,所以她的回應其實也包含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表示自謙,說寶釵沒有那麽優秀;第二層,表示質疑,說賈母這樣說話有些偏心。
接著,王夫人趕忙在一旁打起了圓場,笑道:
「老太太時常背地裏和我說寶丫頭好,這倒不是假話。」
按照賈母的性格,以及她和王夫人婆媳之間的關系,她當然不可能時常在背地裏說寶釵好,畢竟婆媳之間背地裏說誰好,就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未來誰是寶玉的媳婦。
所以,王夫人的這句話,很明顯是順著老太太的話說的,是在為薛姨媽打圓場,解除尷尬。
第2次
第二次是清虛觀打醮,賈元春要求賈府在清虛觀打三天平安醮,同時賞給了眾姐妹們禮物,其中只有寶釵和寶玉的是一樣的,暗示著元春對寶玉婚姻大事的態度。
對於元春的態度,賈母、寶玉和寶釵都不高興,寶釵不高興的原因有二:第一,和賈寶玉結婚並非她所願,按照個人的品性來說,她非常看不上不求上進的賈寶玉,只不過為了家族的利益才勉為其難的接受。
第二,寶釵知道寶黛之間的關系,也知道賈母對她們兩人的支持,所以知道這條路並不是那麽好走的。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全家人去清虛觀的時候,觀主張道士就出面替一位十五歲的小姐求親。而賈母明明已經在心裏把黛玉許給寶玉,嘴上卻說道:
「上回有個孩子說了,這孩子命裏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再定罷。你可如今也打聽著,不管她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得上就罷了,來告訴我。」
仔細琢磨賈母這番話,其實大有深意,因為此時寶玉剛十三歲,寶釵比寶玉大兩歲,也就是和張道士求親的那位小姐同歲。而且,根據很多學者的研究,寶釵有隱瞞實際年齡的嫌疑,也就是說她實際年齡要大於十五歲。
也就是說, 寶釵應該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古代女子十四歲就可以結婚,如果再過兩年的話,寶釵就成了十足的大齡剩女。
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元春剛剛表示自己的態度,又是當著薛姨媽的面,賈母卻說出這樣的話,顯然是在用拖延計—— 寶黛拖得起,寶釵拖不起 。
而且,賈母口口聲聲不在乎根基富貴,又強調「模樣配得上」,而沒有強調性情,字句之間似乎指的就是林黛玉。
第3次
第三次是在大觀園起詩社以後,史湘雲到賈府來玩,因為是初次入社,所以就提出來要做個東道。可晚上回到寶釵房間以後,寶釵便說自己手裏有螃蟹,提出來由她替湘雲張羅螃蟹宴。
第二天,便由湘雲出面請賈母赴宴賞桂花,賈母來了以後,誇湘雲布置的很周到全面。可得知是寶釵代為操辦的以後,賈母說道:
「我說這個孩子細致,凡事想的妥當。」
賈母這句話是言不由衷的,因為前面剛剛說了布置得好,所以不好再接著反口。再加上薛姨媽就在一旁,賈母才說了這麽一句不鹹不淡的話。
而後面說的話,則暴露了賈母的真實態度,她說道:
「那東西雖好吃,不是什麽好的,吃多了肚子疼。」
這裏是因為賈母聽說螃蟹宴是寶釵置辦的,而賈母不願與寶釵有什麽交集,所以才借物諷人,委婉表達自己的態度。
所以, 本來乘興而來的賈母,待了一會兒之後就離開了。
第4次
第四次,是劉姥姥第二次進賈府,賈母帶著她到園子裏逛,當來到寶釵的房間時,看到:
「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無,案上只有一個土定瓶中,供著數枝菊花,並兩部書,茶奩、茶杯而已。」
賈母看後說道:
「這孫女太老實了, 你沒有陳設,何妨和你姨媽要些。我也不理論,也沒想到,你們的東西自然在家裏沒帶來。」
這是小說中,賈母唯一一次表示對寶釵的不滿,當然按照賈母的一貫風格,依然是以關心的語氣說出來的。
但寶釵的品性和素凈,是既不符合賈母品味的,根據小說對賈敏、黛玉的描寫,以及賈母對待晴雯等丫頭的態度, 可知賈母喜歡的是黛玉這種相貌靈巧、性格跳脫的人,她與寶釵的性情可以說是格格不入。
所以,即便不從感情親疏的層面來考慮,寶釵的性情也不符合賈母的喜好。
結語
【紅樓夢】中,寶釵的出場頻率和黛玉差不多,但是她和賈母之間的交流卻屈指可數,賈母對她也並沒有表現出太多的關心。
而且,不管出於個人好惡還是親疏關系,賈母都更應該支持黛玉而不是寶釵,更何況賈母和林如海夫婦另有約定。
但是,賈母的約定元春是不知道的,對於元春的態度,賈母不好直接違背,所以就采用了冷落和拖延的方式,來保護黛玉孫子媳婦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