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論語340
——能透過做事達成某種目的,才是真正的高人!
作者:紅嶺浸道
引言
關於【論語】,人們對此「書」的解讀也是千人千解,莫衷一是。本人從個人體驗出發,從「古文字」的角度解讀【論語】全文,可能有些不一樣的韻味。
本人主要以訓練自己「明悟」古聖先賢的深意為主,自娛自樂,發在網上也以交流交友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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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節我們解讀了: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子路無宿諾。讓我們明白了,可以透過蛛絲馬跡的細節獲取重要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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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繼續解讀【論語】內容: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轉譯為:聽取訴訟進行判案,我跟別的人是一樣的。但是我有一個目標,就是要追求最終沒有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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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一下「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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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放在了「為人處事的方法」【顏淵篇】中,說的是孔子介紹自己判案的思路的故事。
「聽訟,吾猶人也」,說的是「聽取訴訟並判斷案件,我跟其他人沒有什麽兩樣。」
「必也使無訟乎?」其實這是一個感嘆息句子,不是疑問句。意思是,一定使得當事人之間不再有爭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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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節,孔子借著自己斷案的思路來啟示他人,做事要放在追求背後的目標上。
這一節,主要告訴我們:
做事,誰都會。但是能透過做事達成某種目的,才是真正的高人!
看來,孔子表面上所說的話、所做的事,其背後都有一定的目的追求。他追求的總目標是什麽呢?
有人說是忠恕,有人說是孝,有人說是中庸,還有人說是禮制,……,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孔子沒明說的,您認為孔子追求的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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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原文: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