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發展背景下,宗祠形成了特定的社會治理價值。在中國農耕社會,特別是隋朝以後,「聖明之君治吏而不治民」「皇權不下縣」的現象非常明顯,中國基層治理的規則逐漸形成。至上而下的管理一般僅到府縣,而廣大的農村地區,社會基礎組織通常由具有血緣的宗族構成,宗族在傳統社會管理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宗族中最突出的建築是宗祠,它是傳統社會中宗教、社會、政治和經濟的中心,是宗族集體思想的集中體現。以宗祠為中心開展的社會治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培養民族興衰榮辱觀
宗祠是傳統社會中聯系國家與社會的關鍵因素,以此形成強烈的民族認同和集體意識。在祭祀活動中,圍繞宗祠為核心形成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宗族形態和觀念,這也構成了集體榮譽感和民族認同觀的基本單元。在漫長的中國傳統文化形成過程中,宗祠文化折射出民族的興衰榮辱。在宗祠的各項活動中漸漸形成了集體意識和民族認同。祭祖是宗祠活動的縱向表現形式,敬宗收族體現了集體榮譽感、奉獻與責任,強化了同宗族人的集體意識。聯宗是宗祠活動的橫向表現形式,透過對同宗文化的確認,強化了同宗族人的民族認同。
(二)促進個人社會化
人具有社會內容,並在與社會的交往中形成風格各異的人格,人在逐漸適應社會的過程中,學習社會的文化。在中國傳統社會中人的社會化的學習很長一段時間:是在宗祠的活動中進行的。宗祠在祭祀中強調長幼、忠孝的倫理道德,尊師長,孝其親。個體透過參加宗祠婚喪嫁娶等祭祀活動,以暗示、感染和模仿等方式形成記憶,強化個體對家族歷史和祖宗的記憶與認同,從而實作全社會個體的道德社會化。
(三)發揮基層社會治理功能
從歷史的發展看,統治者非常重視透過宣揚「篤宗族以昭雍睦」來維持社會穩定。從唐代開始創立的裏坊制中強調宗族和裏、保甲的相互協同,從而達到基層社會治理的目的。如在宗族族譜族規中規定需按時繳納賦稅、服兵役、保安防、練鄉勇等。宗族還可以享有一定的司法權力,處理糾紛、治安事件可先於宗祠辦理,而後酌情交由官府,這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四)實作文化的繼承和延續
雖然中華民族文化源遠流長,文化底蘊深厚,但由於宗祠歷史發展的過程曲折,文獻典籍記錄缺失,致使宗祠文化載體的數量非常少,很長一段歷史時期是缺失的,保留至今的宗祠以明清為主,而且多以名門望族的宗祠居多。建築是凝固的藝術,宗祠作為傳統文化中的一部份,它包含向後代宜揚忠孝禮儀的文化責任,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公共空間,保護好宗祠也就能實作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