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活著】相信很多人都看過。
裏面有個情節,富貴的女兒鳳霞臨產,找不到大夫接生,急得富貴團團轉。後來打聽到牛棚裏有個醫術高明的醫生,於是想方設法把他找來了。
醫生沒有別的條件,就是太餓了,沒力氣幹活。
富貴趕緊弄來了饅頭,讓醫生吃得飽飽的,這樣女兒和孩子有救,醫生也能飽餐一頓。
結果沒曾想,醫生狼吞虎咽,一下子吃了七個饅頭,然後又喝了一缸子水,給撐死了。
白面好饅頭,誰想到能要人命?
看完這部電影,完全可以得出結論:饅頭就是殺人的利器。奉勸大家少吃或者不吃饅頭。
你說這位大夫是因為太餓了吃太多的饅頭,這才撐死的。
這確實是事實。
但如果濃縮成:一大夫因吃饅頭導致死亡。
這算不算說假話?
並沒有,只不過講了一半事實。
那麽,講事實這對不對呢?
講事實是對的,但是要把前因後果說清楚,要完整表述。
隱瞞部份關鍵事實,這和說謊有多大的區別?
漢服、封建制度,是怎麽做到前者可以代表後者的?
你說得清楚什麽是漢服嗎?漢服是怎麽和封建制度拉扯上關系的?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莫須有也可以殺人。
我們都是進入現代社會了,凡事不講證據講什麽?
誰質疑誰就有義務提供證據。
提出一個問題,自己沒有拿出任何論點來支持。
比如說這是誰說的,為什麽這麽說,理由是什麽,其邏輯是怎麽構成的?
我就在前面舉了個例子,饅頭能殺人。毒藥能殺人,所以饅頭=毒藥。
這要不要講清楚?
比如說:
為什麽有人認為題主是殺人犯,正在潛逃中?題主是不是應該拍案而起,大吼:「這簡直是造謠汙蔑,無憑無據的話不要亂說。我保留進行法律訴訟的權利。」
難道題主正確的選擇是自證清白,拿出身份證,派出所的證明來公示?
荒唐。
你沒有做過的事情為什麽要承認?
漢服和什麽封建制度的關系有什麽好證明的?
不要去和這種莫須有的東西辯論。
一點常識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