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風風速可按下表選用。當房間內對雜訊要求較高時,回風口的吸風速度應適當降低。
確定回風口的吸風速度(即面風逮)時,主要考慮三個因素: 一是避免靠近回風口處的風速過大,防止對回風口附近經常停留的人員造成不舒適的感覺;二是不要因為風速過大而揚起灰塵及增加雜訊;三是盡可能縮小風口斷面,以節省投資。
當回風口處於空調區上部時,人員活動區風速不超過 0.25m/s, 在一般常用回風口面積的條件下,回風口而風速為 4~5m/s;實踐經驗表明,利用走廊回風時,為避免在走廊內揚起灰塵等,裝在門戒墻下部的回風口面風速宜采用 1~1.5m/s 。